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四节 消防

档案浏览器

建国初,公安局将消防工作列为社会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教育群众增强防火意识。后,每年逢重大节日如国庆节、春节和农作物收获季节,均召开专门性会议,部署防火工作。
1976年3月,县公安局设消防股,配备专职干部,建立了消防制度。粮食、油库、车库、重要物资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备足防火水、沙和各种灭火器材,制定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1983年1月,县公安局消防股归属武警序列,由地区武警支队、县公安局双重领导。
1985年后,全县12个防火重点单位,普遍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防火组织,共有义务消防队员356人。县公安局对消防重点单位,认真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1986年,贯彻执行《消防条例》,组织6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办防火培训班5次,培训189人。元宵节和麦收期间,出动宣传车21台次。是年全县重大节日和麦收期间没发生火灾事故。
1987年,开展百日无事故安全竞赛,突出对内部单位、乡镇企业、山林、场院的防火检查和整顿。全年审核建设项目13个,审核面积12000平方米,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工程设计,限期整改。1988年,对全县乡镇企业和山林场院等25个重点防火单位,先后组织4次规模较大检查,发现和整改了火险隐患。商业系统组织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竞赛活动,成绩名列全区商业系统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