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4月,结合锄奸反特,开展侦破杀人、放火、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1947年3月-1948年2月,国民党军队进攻山东解放区。县公安机关与主力部队密切配合,在前方消灭来犯之敌,在后方锄奸防特,侦破案件。1949年3月-11月,全县共发生凶杀案件5起,侦破4起,抓获犯罪分子9人。
1950-1952年,结合剿匪反特、镇压反革命、取缔反动会道门和平息“水鬼”、“毛人”谣言的斗争,打击了一批杀人、投毒、抢劫等刑事犯罪分子。
1953-1954年,加强同刑事犯罪的斗争,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4起,逮捕犯罪分子401人。
1955年9-11月,全县共逮捕罪犯143人,其中刑事犯罪分子29人。1956年,全年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53起,侦破34起,其中重大案件7起,共逮捕犯罪分子12人。
1957年,发生大案8起,破案8起,一般刑事案件91起,破案73起。1975年9月,公安机关先后3次统一行动,集中清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1起,打击了流窜盗窃、诈骗犯罪等活动。
1982年9月,公安机关以城关镇为重点,对流氓强奸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打击,挖出了以陈绪元、寇杰、周传康为首的40余人的重大流氓团伙。1983年9月6日,将陈绪元、寇杰、周传康判处死刑,执行枪决。其余案犯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1983年8月,县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指挥部成立。至1985年,公安局先后集中开展了两个战役8次统一行动,共逮捕各类犯罪分子933名,其中重点打击对象630名,摧毁犯罪团伙74个,抓获团伙成员336名。通过审查,破获刑事案件2534起,其中重大案件96起。
1986年,组织实施“严打”斗争的第三战役,集中开展反盗窃、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打击流窜活动。抓获各类犯罪分子223名,其中重点打击对象113名,流窜犯64名,摧毁犯罪团伙31个,抓获团伙成员114名。通过审查,共破获各类案件873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39起。
1987年,全县共接到刑事案件202起,由侦技人员出视现场141起,派出所查结61起;立案侦察67起,破获54起;其中重大特大案件36起,破获34起。
1988年,全县共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83名,摧毁犯罪团伙15个,抓获犯罪成员73名。
第二节 打击刑事犯罪
1946年4月,结合锄奸反特,开展侦破杀人、放火、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1947年3月-1948年2月,国民党军队进攻山东解放区。县公安机关与主力部队密切配合,在前方消灭来犯之敌,在后方锄奸防特,侦破案件。1949年3月-11月,全县共发生凶杀案件5起,侦破4起,抓获犯罪分子9人。
1950-1952年,结合剿匪反特、镇压反革命、取缔反动会道门和平息“水鬼”、“毛人”谣言的斗争,打击了一批杀人、投毒、抢劫等刑事犯罪分子。
1953-1954年,加强同刑事犯罪的斗争,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4起,逮捕犯罪分子401人。
1955年9-11月,全县共逮捕罪犯143人,其中刑事犯罪分子29人。1956年,全年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53起,侦破34起,其中重大案件7起,共逮捕犯罪分子12人。
1957年,发生大案8起,破案8起,一般刑事案件91起,破案73起。1975年9月,公安机关先后3次统一行动,集中清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1起,打击了流窜盗窃、诈骗犯罪等活动。
1982年9月,公安机关以城关镇为重点,对流氓强奸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打击,挖出了以陈绪元、寇杰、周传康为首的40余人的重大流氓团伙。1983年9月6日,将陈绪元、寇杰、周传康判处死刑,执行枪决。其余案犯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1983年8月,县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指挥部成立。至1985年,公安局先后集中开展了两个战役8次统一行动,共逮捕各类犯罪分子933名,其中重点打击对象630名,摧毁犯罪团伙74个,抓获团伙成员336名。通过审查,破获刑事案件2534起,其中重大案件96起。
1986年,组织实施“严打”斗争的第三战役,集中开展反盗窃、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打击流窜活动。抓获各类犯罪分子223名,其中重点打击对象113名,流窜犯64名,摧毁犯罪团伙31个,抓获团伙成员114名。通过审查,共破获各类案件873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39起。
1987年,全县共接到刑事案件202起,由侦技人员出视现场141起,派出所查结61起;立案侦察67起,破获54起;其中重大特大案件36起,破获34起。
1988年,全县共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83名,摧毁犯罪团伙15个,抓获犯罪成员7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