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设三阳镇巡检司,1776年(清乾隆41年)迁至平邑镇,代县衙署理平邑附近13社部分政务。平邑镇巡检梁鲲(顺天通州人,1902-190?年在任),任期间倡办平邑镇校士馆和平邑高等小学堂,对境内教育颇有贡献。
明代,社下设乡、里,其职责主要是征收课税,具体分理花户钱粮等事宜。清乾隆间至北洋军阀时期,实行乡、社、村制,其职责大致同于乡里政权。
1930年,国民党政府实行区、乡(镇)、村、闾、邻制。分别设区公所、乡公所、村公所,村下设闾、邻,5家为邻,5邻为闾。分别置正副区长,正副乡长、村(庄)长、闾长、邻长。1939-1944年,日伪在其占领区实行区乡(镇)保甲制。1947年国民党在其占领区亦实行区乡(镇)保甲制。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权的基层单位有区、乡(镇)、村三级。区级政权设区公所和参议会,区公所置区长、文书、民政助理员、财粮助理员、文教助理员、武装助理员各1人。1943年9月,区公所改为县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县政府管理本区各村镇事宜。1946年增置副区长、公安员各1人。区参议会置正、副参议长。乡设乡公所。1947年取消乡级政权,实行行政村制。百户以上的村划为行政村,不满百户的村和附近村合编为一个行政村。
1951年12月,建立乡级政权,设乡人民代表会议和乡人民政府,置正、副乡长、文书各1人,设民政、财粮、民兵、治安保卫、建设、文教、调解等委员会。
1958年,撤区、乡、村政权,县下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社下设生产管理区。1961年,县下建立区公所、区下辖人民公社,社下依次是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县以下三级分别建立管理委员会,实行三级管理。1971年,区公所改建为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社下设生产管理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后改为革命委员会。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县下建立区公所,区下建立乡(镇)人民政府。1985年,撤区并乡,县下设乡(镇)、村两级政权。乡(镇)政权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人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置正、副主任1-4人主持人大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配备正、副乡(镇)长、文书和民政、司法、财政、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生产建设等人员。村建立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和委员。村委会下设民政、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委员兼任各委员会主任。
第三节 基层政权
元代设三阳镇巡检司,1776年(清乾隆41年)迁至平邑镇,代县衙署理平邑附近13社部分政务。平邑镇巡检梁鲲(顺天通州人,1902-190?年在任),任期间倡办平邑镇校士馆和平邑高等小学堂,对境内教育颇有贡献。
明代,社下设乡、里,其职责主要是征收课税,具体分理花户钱粮等事宜。清乾隆间至北洋军阀时期,实行乡、社、村制,其职责大致同于乡里政权。
1930年,国民党政府实行区、乡(镇)、村、闾、邻制。分别设区公所、乡公所、村公所,村下设闾、邻,5家为邻,5邻为闾。分别置正副区长,正副乡长、村(庄)长、闾长、邻长。1939-1944年,日伪在其占领区实行区乡(镇)保甲制。1947年国民党在其占领区亦实行区乡(镇)保甲制。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权的基层单位有区、乡(镇)、村三级。区级政权设区公所和参议会,区公所置区长、文书、民政助理员、财粮助理员、文教助理员、武装助理员各1人。1943年9月,区公所改为县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县政府管理本区各村镇事宜。1946年增置副区长、公安员各1人。区参议会置正、副参议长。乡设乡公所。1947年取消乡级政权,实行行政村制。百户以上的村划为行政村,不满百户的村和附近村合编为一个行政村。
1951年12月,建立乡级政权,设乡人民代表会议和乡人民政府,置正、副乡长、文书各1人,设民政、财粮、民兵、治安保卫、建设、文教、调解等委员会。
1958年,撤区、乡、村政权,县下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社下设生产管理区。1961年,县下建立区公所、区下辖人民公社,社下依次是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县以下三级分别建立管理委员会,实行三级管理。1971年,区公所改建为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社下设生产管理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后改为革命委员会。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县下建立区公所,区下建立乡(镇)人民政府。1985年,撤区并乡,县下设乡(镇)、村两级政权。乡(镇)政权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人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置正、副主任1-4人主持人大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配备正、副乡(镇)长、文书和民政、司法、财政、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生产建设等人员。村建立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和委员。村委会下设民政、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委员兼任各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