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于1981年5月建立。各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由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产生。其工作机构,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设办公室,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后增设调查研究科、代表联络科、法制科。
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县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以来每年召开5-8次常委会议,听取审议政府有关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依法任免干部,对“一府两院”(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实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县人大常委会,1984年听取了政府6个部门和两院的7个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改队建村,设立村民委员会的决定》等11项决议、决定;任命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7名,政府工作人员和两院审判、检察人员97名。1985年,听取审议了政府部门21项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撤销区级建制,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决定》等10个决议、决定;任命孟宪荣为代理县长,任免8名政府工作人员。1987年,听取审议政府部门8项工作报告;讨论制定了《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暂行办法》、《对人代会选举、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实绩考查的暂行办法》、《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等13项决议、决定。任命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115名,免去5名工作人员职务。1988年,听取审议了政府部门12项工作报告;作出了《平邑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试行办法》14项决议、决定;任命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30名,免去10名工作人员职务。
为有效行使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经常组织省、县人民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和视察活动。对普法教育、社会治安、山区建设、城镇建设、土地管理、工业体制改革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同时注意加强同人民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提案,发挥人民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推动了县内各项事业的发展。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更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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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姓名 │籍贯 │职务 │在任时间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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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吴修身│莒县 │主任 │1981-1984 │ │
│九 ├───┼───┼───┼─────┼─────┤
│届 │吴兴汉│苍山县│副主任│1981-19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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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瑞元│泗水县│副主任│1981-19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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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作莲│莒南县│副主任│1981-1984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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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支玉斌│沂南县│主任 │1984-1986 │县委书记兼│
│十 ├───┼───┼───┼─────┼─────┤
│届 │张庆萼│苍山县│副主任│1984-19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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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茂义│莒南县│副主任│1984-19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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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常森│平邑县│副主任│1984-19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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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颂喜│掖县 │副主任│1984-19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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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李崇仁│掖县 │主任 │19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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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茂义│莒南县│副主任│19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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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常森│平邑县│副主任│19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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