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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少年儿童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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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团 1940年,费南、费北两县均建立抗日救国儿童团(简称儿童团),年龄一般9-15岁。
抗日战争时期,儿童团协助青救会村头路口站岗、放哨、盘查行人,沿村传递信件和情报、破除封建迷信(斗神汉神婆、掀神桌子)、拥军优属等。解放战争时期,村或校儿童团继续执行上述任务。在反奸诉苦会、庆祝大会或祝捷大会前后,大唱革命歌曲,鼓动革命情绪。全国解放后,儿童团组织消失。
少年先锋队 1949年10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作出决议,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1950年6月,境内各完小及初级小学少年儿童队相继建立。1951年秋,团县委、文教科对全县少年儿童队辅导员进行集训。年底,平邑县小学生中,共有队员3955人,有辅导员125名,校外辅导员220名。
1953年,少年儿童队改称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1955年,在全县少先队中广泛开展“小五年计划”活动。学生在校内开展各项发明创造活动;在校外主动帮助当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做好事;回家主动做“小先生”。年底,全县少先队员达5447人。
1958年,全县少先队积极开展“学习好”活动。1959年,全县各校少先队组织开展“种植、除四害、讲卫生”活动。6月,教育局召开全县优秀少先队代表大会,有300多名少先队员出席大会,受到表彰。
1962年,全县少先队员组织“开展向刘文学学习,做毛主席的好孩子”的活动,在小学生中出现了听党的话、勇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良好风气。
1963年,全县少年儿童开展学习雷锋以及“比、学、赶、帮”活动。举行“雷锋的一生”、“雷锋的童年”等类型的班会,进行“今天是红领巾,明天是红旗手”的教育。各校大多数教室里设有“节约箱”、“拾遗箱”、“好人好事登记簿”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是年,发展新队员11410名,新建队的学校119处,校外建队47处,新增辅导员338人。全县共有少先队辅导员785人,有57名辅导员受到县政府、团县委和文教局的表扬。
“文化大革命”中,各校建立“红小兵”,取代了少先队。
1978年,红小兵组织撤销,少先队组织恢复。1979年,对全县少先队辅导员进行培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15处公社中心校都配备了专职总辅导员。各中学、联中低年级的学生也在团的领导下进行统一活动。
1981年6月,全县少先队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以及“五讲四美三热爱”等活动。年底,全县有1103处学校建立了少先队组织,队员发展到87222人,辅导员3211人。
1982年,少先队组织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县实验小学、城关二小及铜石中心校还开展“小红花”评奖活动,活跃了组织生活,丰富了学习内容,提高了学习质量。
1985年3月,全县少先队开展“文明礼貌用语”活动,有44名少先队员和5名少先队辅导员受到地区教育局和共青团临沂地委的表彰。地方中心校少先大队被评为先进少先大队,流峪中心校少先队员吴宏出席“省少代会”。与此同时,全县少先队员还开展“学英雄、建丰碑”和“创造杯”活动。有5个基层团委、8处中学、14个中心校、1处小学、48名辅导员、54名少先队员在这项活动中受到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的表彰;平邑第一中学初(二)一中队获“创造杯”奖。
1986年,全县少先队开展“万枚四有小金星奖章”活动。共开展创造性活动1325个,其中18个活动获省优秀活动奖;26个活动获地级优秀活动奖;王玉芝、李怀廷、王平昌等3人获省最佳指导奖和省级优秀辅导员称号;11名团教干部获地级最佳指导奖和地级优秀辅导员称号;8名辅导员获县级最佳指导奖和县级优秀辅导员称号;123名少先队获省金星队员奖章;68名少先队员获地级金星队员奖章;1500名少先队员获县级金星队员奖章;7个单位获地级“红旗单位”奖,10个单位获县级“红旗单位”奖。团县委被团地委、地区教育局表彰为“红旗单位”。
1987年,在全国开展的“勤、巧”小队活动中,有3个小队获全国优秀活动奖。
1988年,全县少先队开展争创“金星大队”活动。有8个少先队获省级“金星大队”奖;9个中队、9个大队获地级奖。年底,全县有少先队员87967名,辅导员278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