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财政资金,原称地方自筹经费,主要用于地方公益事业,以补财政预算之不足。建国后,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预算外财政收入项目和支出范围逐年增加,形成了地方财政收支的一条重要渠道。
1949年,预算外财政收入,只有农业税附加(亦称乡村自筹经费)1项。195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城镇工商税征收6%的地方附加,全部留县解决乡村公用事业经费。1958年,财政部《关于工商各税附加缴纳办法的通知》规定,“凡向国家缴纳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营业税、工商所得税的企业,在缴纳税款时,统按所纳税款的1%,向地方财政缴纳工商税附加。”至此,财政预算外收入有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其他收入等3项。1959年,财政预算外收入,增加预算外企业上交1项;1983年,增加城镇公用事业费附加;1984年,增加集体企业其他收入1项;1985增加集体企业上交利润及管理费1项。至1988年,预算外财政收入共有下列7项:农业税附加、工商税附加、公用事业费附加、预算外企业上交收入、集体企业上交利润及管理费、其他收入。1956-1988年,预算外财政收入1872.9万元,其中农业税附加收入574.1万元,占30.7%;工商税附加收入83.4万元,占4.5%;集体企业收入617.3万元,占33%;公用事业费附加收入139.6万元,占7.5%;集体事业收入0.5万元,其他收入458万元,占24.5%。
预算外财政支出,建国初期有乡村行政经费支出、经济建设支出、文教事业支出、优扶救济支出等4个项目。1958-1961年,预算外财政支出有工业投资支出、农田水利支出、交通邮电支出、文教卫生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乡村行政支出、其他支出等7项,其中工业投资支出25.3万元,年均31.3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预算外财政支出,以文教卫生事业为重点,基本建设、支援农业、行政管理费也占较大的比重。1956-1988年,预算外财政支出1658.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29万元,占1.7%;地方工业支出143.8万元,占8.7%;支援农业支出181.1万元,占10.9%;城市维修费支出270.7万元,占16.3%;更新改造支出133万元,占8%;交通邮电支出238.1万元,占14.4%;文教卫生事业支出259.5万元,占15.6%;优抚救济支出10.8万元,占0.7%;行政管理费支出328万元,占19.8%;奖励开支4.4万元,占0.3%;支援社队企业19.6万元,占1.2%;其他支出40.4万元,占2.4%。
第四节 预算外财政收支
预算外财政资金,原称地方自筹经费,主要用于地方公益事业,以补财政预算之不足。建国后,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预算外财政收入项目和支出范围逐年增加,形成了地方财政收支的一条重要渠道。
1949年,预算外财政收入,只有农业税附加(亦称乡村自筹经费)1项。195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城镇工商税征收6%的地方附加,全部留县解决乡村公用事业经费。1958年,财政部《关于工商各税附加缴纳办法的通知》规定,“凡向国家缴纳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营业税、工商所得税的企业,在缴纳税款时,统按所纳税款的1%,向地方财政缴纳工商税附加。”至此,财政预算外收入有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其他收入等3项。1959年,财政预算外收入,增加预算外企业上交1项;1983年,增加城镇公用事业费附加;1984年,增加集体企业其他收入1项;1985增加集体企业上交利润及管理费1项。至1988年,预算外财政收入共有下列7项:农业税附加、工商税附加、公用事业费附加、预算外企业上交收入、集体企业上交利润及管理费、其他收入。1956-1988年,预算外财政收入1872.9万元,其中农业税附加收入574.1万元,占30.7%;工商税附加收入83.4万元,占4.5%;集体企业收入617.3万元,占33%;公用事业费附加收入139.6万元,占7.5%;集体事业收入0.5万元,其他收入458万元,占24.5%。
预算外财政支出,建国初期有乡村行政经费支出、经济建设支出、文教事业支出、优扶救济支出等4个项目。1958-1961年,预算外财政支出有工业投资支出、农田水利支出、交通邮电支出、文教卫生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乡村行政支出、其他支出等7项,其中工业投资支出25.3万元,年均31.3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预算外财政支出,以文教卫生事业为重点,基本建设、支援农业、行政管理费也占较大的比重。1956-1988年,预算外财政支出1658.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29万元,占1.7%;地方工业支出143.8万元,占8.7%;支援农业支出181.1万元,占10.9%;城市维修费支出270.7万元,占16.3%;更新改造支出133万元,占8%;交通邮电支出238.1万元,占14.4%;文教卫生事业支出259.5万元,占15.6%;优抚救济支出10.8万元,占0.7%;行政管理费支出328万元,占19.8%;奖励开支4.4万元,占0.3%;支援社队企业19.6万元,占1.2%;其他支出40.4万元,占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