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公债 资料库:平邑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平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7/section/2/article/26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7/section/2/article/26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0年发行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按公债条例规定,公债牌价以大米、食油、面粉、白布、煤炭等实物计价,由人民银行每旬公布一次。公债单位“分”。债券面额为1分、10分、100分和500分4种,年息4厘,分5年抽签还本付息。1950年1月下旬,每“分”折合新人民币1.6077元。1950年3月下旬,每“分”折合新人民币2.9682元。境内发放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数额,因资料不全(涉及当时的平邑、蒙山、白彦等县),已无法统计。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1954-1958年连续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共认购462634元(折合新人民币)。其中:1954年142900元(折合新人民币),1955年94934元,1956年93930元,1957年71878元,1958年58992元。1954年的公债偿还期为8年,其余均为10年。利率一律为年息4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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