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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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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平邑县进口商品有:红糖、白糖、冰糖、布匹、煤油、卷烟等。进出口商品的收购、转运均为私人经营。收购形式主要有3种:本地收购、委托外地商贩代购、合资收购。收购商品大都在集市成交,价格面议。
建国后,收购形式分为代购、直购、换购3种。代购,是指按照上级外贸部门对出口商品的要求代为收购的业务。1950-1978年,外贸商品的收购一直以代购为主要形式。直购,即为外贸部门组织业务单位直接收购。这是县外贸局成立后的一种主要收购形式。换购,是以物换物的收购。为调动群众生产出口商品的积极性,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外贸部门直接扶持群众生产出口商品所需要的钢材、木材、肥料等物资。
1952年,全县收购出口畜产品仅有羊毛羊皮2种,收购羊毛1.3万公斤,羊皮0.2万张。1957年,出口的畜产品增加黄狼皮、家兔皮、牛皮、羊绒、杂皮、兔毛、猪肠衣等,共计9个品种。其中,羊毛收购5.15万公斤,羊皮收购1.4万张,比1952年收购量分别增加3倍和6倍。“文化大革命”中,出口商品收购量明显下降。1976年后,出口商品的收购量猛增。1978年,全县出口商品除畜产品类外,增加了土特产品、食品、五金矿产品、机械产品等4大类,共达27个品种。其中收购羊毛4.9万公斤,羊皮5万张,比1967年收购量分别增加2.6倍、4.6倍。1988年,全县出口商品收购共有7个大类,59个品种。其中收购羊毛2万公斤,羊皮3.2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