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工业是在个体手工业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为了适应抗日斗争的需要,1943-1944年,王崮山、郑城、崇圣、苗庄、南蒲芦、两泉庄、仲村、杨白壤等14个村办起了纺织合作社,从业人员达3100人。1945年,出现了“村村办社,户户纺织”的高潮。所生产的棉布(土纺土织)主要用于制作军衣、军鞋,支援前线。1946年,境内纺织社(组)的纺车达1800辆,织机1187台,从业者5000余人。1947年,国民党重点进攻山东,以纺织业为骨干的集体工业,遭到了严重破坏。
1948年3月全境解放后,集体工业逐步恢复和发展生产。1952年12月,以仲村、唐村、平邑等3个铁业组为基础,建立县手工业社。1954-1955年,相继成立县印刷合作社、建筑砖瓦合作社、缝纫合作社、皮革社、白铁社、锅炉社、雕刻社。1955年底,全县共有8个手工业合作社,从业人员240人。
1956年,国家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组织21个手工业合作(组),其中最大的县铁业生产合作社,职工210人,年产值132.45万元。
1958年,受“大跃进”的影响,一批集体工业转为地方国营工业,1959年又改为集体工业。经过3年调整,部分集体企业下马,保留了县印刷社、缝纫社、皮革社、砖瓦厂、利华铁业社、轻工机械社等6家县属集体企业和9处社办集体企业。县属集体工业职工250人,社办工业职工430人。
1966-1979年,虽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全县集体工业仍有一定发展。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对个体工业和集体工业大力扶持,使其得以迅速发展。1984年后,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集体工业发展迅猛。至1988年,县属集体工业发展到8处(县直属企业7处,供销社办1处),职工2129人(县直属企业1975人,供销社办154人),固定资产874.52万元。年工业产值2242.7万元,利税184.31万元。乡(镇)办集体工业,广开门路,坚持横向联合,由农具修理,逐步扩展到食品、印刷、化工、机械、电子、造纸等行业,并由手工操作转为半机械化生产。1988年,乡镇办集体工业139处,从业人员39540人,固定资产6889万元。年工业总产值19729万元,利税1944万元,比1987年分别增长2.4倍和2.1倍。
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
集体工业是在个体手工业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为了适应抗日斗争的需要,1943-1944年,王崮山、郑城、崇圣、苗庄、南蒲芦、两泉庄、仲村、杨白壤等14个村办起了纺织合作社,从业人员达3100人。1945年,出现了“村村办社,户户纺织”的高潮。所生产的棉布(土纺土织)主要用于制作军衣、军鞋,支援前线。1946年,境内纺织社(组)的纺车达1800辆,织机1187台,从业者5000余人。1947年,国民党重点进攻山东,以纺织业为骨干的集体工业,遭到了严重破坏。
1948年3月全境解放后,集体工业逐步恢复和发展生产。1952年12月,以仲村、唐村、平邑等3个铁业组为基础,建立县手工业社。1954-1955年,相继成立县印刷合作社、建筑砖瓦合作社、缝纫合作社、皮革社、白铁社、锅炉社、雕刻社。1955年底,全县共有8个手工业合作社,从业人员240人。
1956年,国家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组织21个手工业合作(组),其中最大的县铁业生产合作社,职工210人,年产值132.45万元。
1958年,受“大跃进”的影响,一批集体工业转为地方国营工业,1959年又改为集体工业。经过3年调整,部分集体企业下马,保留了县印刷社、缝纫社、皮革社、砖瓦厂、利华铁业社、轻工机械社等6家县属集体企业和9处社办集体企业。县属集体工业职工250人,社办工业职工430人。
1966-1979年,虽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全县集体工业仍有一定发展。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对个体工业和集体工业大力扶持,使其得以迅速发展。1984年后,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集体工业发展迅猛。至1988年,县属集体工业发展到8处(县直属企业7处,供销社办1处),职工2129人(县直属企业1975人,供销社办154人),固定资产874.52万元。年工业产值2242.7万元,利税184.31万元。乡(镇)办集体工业,广开门路,坚持横向联合,由农具修理,逐步扩展到食品、印刷、化工、机械、电子、造纸等行业,并由手工操作转为半机械化生产。1988年,乡镇办集体工业139处,从业人员39540人,固定资产6889万元。年工业总产值19729万元,利税1944万元,比1987年分别增长2.4倍和2.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