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 1951年5月,第一次进行大家畜炭疽病防疫工作,山东省立兖州兽医院一行7人,在平邑直接参与注射大家畜15000头。1953年夏,十二区东荆埠村耕牛发生炭疽病,在该村和周围村连续二年开展炭疽病预防注射工作。1957年,预防注射炭疽病疫苗5000头。1966年2月,对全县耕牛普遍注射002号疫苗,预防牛口蹄疫。70年代后,牛的炭疽病、气肿疽、口蹄疫、牛瘟、牛羊疥癣和肝片吸虫等传染病已消灭或已控制。1955年春,本县首次在仲村、保太两个区使用猪丹毒氢氧化铝疫苗预防注射,效果较好,受到农民的欢迎。1956年秋,农村普遍使用猪瘟结晶紫疫苗和猪丹毒氢氧化铝疫苗共同注射。1958年,使用自制猪瘟兔化弱毒湿苗注射。,60年代初,在部分社队使用猪瘟、猪丹毒冻干苗预防注射。70年代使用猪瘟、猪丹毒二联苗注射预防。1980年4月全县组织22人,共用猪瘟、猪丹毒疫苗注射16.23万头,占存养量的67%,疫苗利用率达78%。1982年11月17日,检查防疫密度,卞桥公社为66.2%,地方公社70.2%,铜石公社59.76%,柏林公社87%。1983年后,每年2次防疫注射,防疫密度95%以上。
1953年1月,在二区、四区、五区等疫情较重的村庄,首次使用“大杠子针”或“蘸水笔尖”,沾取疫苗,刺种预防鸡瘟。1966年4月,首次使用麦秸杆,蘸取Ⅱ系疫苗给雏鸡点鼻免疫,并试行喷雾免疫法。1970年,全县预防鸡瘟注射55万只。1981年防疫注射86.9万只。1985年,预防鸡瘟100万只,预防禽霍乱注射20万只。1988年预防鸡瘟注射320万只。
1984年12月,全县首次预防兔瘟注射2000只。1985年1月,分配兔瘟防治补助费1.5万元,交各乡镇兽医站使用。1988年,预防兔瘟注射家兔15万只。
1982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布告,首次开展狂犬病预防注射,注射家犬14819只。1985年12月10日,根据国务院(1984)80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狂犬病防治工作的布告》,规定县驻地、县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工矿区、经济开发区、车站,一律禁止养犬;其他乡、镇村民饲养家犬,一律注射免疫、挂牌、登记、造册;发放家犬免疫证,由兽医部门负责。是年免疫注射家犬6400只。1988年注射家犬15000只。
检疫 1955年,开始对生猪收购、调运、屠宰进行检疫。1956年,县兽医站派员进驻食品公司仓库进行检疫。同时,在有生猪交易的集市,也相继展开,由兽医诊所或防疫员,民间兽医进行此项工作。1958年后,集市、收购、外调、屠宰等检疫业务由各区兽医站办理。1959年,全县集市检疫生猪2.5万头,出境检疫3万头,未发生肉食中毒事故。1963年,集市检疫5.2万头(只),其中大家畜2000头,猪3.9万头,羊1.1万只,运输检疫生猪2.132万头,大牲畜5503头,检出布氏杆菌病18头(只)。1982年11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后,全县集市检疫生猪12万头,牛2800头,羊7万只。出境检疫生猪1万头,牛1.8万头,羊2.1万只,兔3000只。1985年,在县城西岚兖、平蒙公路相会处设立县牲畜“五号病”检疫消毒站,检疫运输畜禽及其产品车辆13405辆(台)。由于检疫措施得力,至1988年未发现因畜禽食物中毒者,各种传染性疾病得到较好控制。
第二节 防疫 检疫
防疫 1951年5月,第一次进行大家畜炭疽病防疫工作,山东省立兖州兽医院一行7人,在平邑直接参与注射大家畜15000头。1953年夏,十二区东荆埠村耕牛发生炭疽病,在该村和周围村连续二年开展炭疽病预防注射工作。1957年,预防注射炭疽病疫苗5000头。1966年2月,对全县耕牛普遍注射002号疫苗,预防牛口蹄疫。70年代后,牛的炭疽病、气肿疽、口蹄疫、牛瘟、牛羊疥癣和肝片吸虫等传染病已消灭或已控制。1955年春,本县首次在仲村、保太两个区使用猪丹毒氢氧化铝疫苗预防注射,效果较好,受到农民的欢迎。1956年秋,农村普遍使用猪瘟结晶紫疫苗和猪丹毒氢氧化铝疫苗共同注射。1958年,使用自制猪瘟兔化弱毒湿苗注射。,60年代初,在部分社队使用猪瘟、猪丹毒冻干苗预防注射。70年代使用猪瘟、猪丹毒二联苗注射预防。1980年4月全县组织22人,共用猪瘟、猪丹毒疫苗注射16.23万头,占存养量的67%,疫苗利用率达78%。1982年11月17日,检查防疫密度,卞桥公社为66.2%,地方公社70.2%,铜石公社59.76%,柏林公社87%。1983年后,每年2次防疫注射,防疫密度95%以上。
1953年1月,在二区、四区、五区等疫情较重的村庄,首次使用“大杠子针”或“蘸水笔尖”,沾取疫苗,刺种预防鸡瘟。1966年4月,首次使用麦秸杆,蘸取Ⅱ系疫苗给雏鸡点鼻免疫,并试行喷雾免疫法。1970年,全县预防鸡瘟注射55万只。1981年防疫注射86.9万只。1985年,预防鸡瘟100万只,预防禽霍乱注射20万只。1988年预防鸡瘟注射320万只。
1984年12月,全县首次预防兔瘟注射2000只。1985年1月,分配兔瘟防治补助费1.5万元,交各乡镇兽医站使用。1988年,预防兔瘟注射家兔15万只。
1982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布告,首次开展狂犬病预防注射,注射家犬14819只。1985年12月10日,根据国务院(1984)80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狂犬病防治工作的布告》,规定县驻地、县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工矿区、经济开发区、车站,一律禁止养犬;其他乡、镇村民饲养家犬,一律注射免疫、挂牌、登记、造册;发放家犬免疫证,由兽医部门负责。是年免疫注射家犬6400只。1988年注射家犬15000只。
检疫 1955年,开始对生猪收购、调运、屠宰进行检疫。1956年,县兽医站派员进驻食品公司仓库进行检疫。同时,在有生猪交易的集市,也相继展开,由兽医诊所或防疫员,民间兽医进行此项工作。1958年后,集市、收购、外调、屠宰等检疫业务由各区兽医站办理。1959年,全县集市检疫生猪2.5万头,出境检疫3万头,未发生肉食中毒事故。1963年,集市检疫5.2万头(只),其中大家畜2000头,猪3.9万头,羊1.1万只,运输检疫生猪2.132万头,大牲畜5503头,检出布氏杆菌病18头(只)。1982年11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后,全县集市检疫生猪12万头,牛2800头,羊7万只。出境检疫生猪1万头,牛1.8万头,羊2.1万只,兔3000只。1985年,在县城西岚兖、平蒙公路相会处设立县牲畜“五号病”检疫消毒站,检疫运输畜禽及其产品车辆13405辆(台)。由于检疫措施得力,至1988年未发现因畜禽食物中毒者,各种传染性疾病得到较好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