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集体林场 资料库:平邑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平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7/section/2/article/12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7/section/2/article/12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全国解放后,党和政府开始有计划地组织群众造林。除国营林场外,集体林场越来越多。1951年,大埠槐林牧合作社成立,封山造林绿化荒山。继后,境内众多农林合作社、林业合作社成立,林业生产走上了国营集体合作造林的轨道。1955年,全县有农林牧合作社51处,农林合作社162处,林牧合作社2处,林业合作社12处,农林互助组1836个。60年代初,林牧合作社转为队办林场。1980年底,全县队办林场412处,多分布在蒙山、四开山、天宝山区及浚河两岸。1982-1984年,集体林场先后承包给私人或专业户、专业队管理。至1986年,全县尚有队办林场62处,村队联办林场1处,共经营面积33900亩。集体林场办得好的有:大埠槐、北温水、东围沟、杨谢等林场。 1962年至1966年,县以国社(队)合营形式与122个大队签订了造林3.4万亩的合同任务,实际完成24051亩,国家投资167779元。国家(甲方)负责种苗和全部造林营林工资,社队(乙方)负责造林,营林管理,成材按比例分成。1978年9月调查,白彦、魏庄两公社沿河国队合营林场37个。林木管理好、营林面积大、成材树木多的大队有白彦公社的燕家庄、小营,魏庄公社的小魏庄、南武城、水泉沟、西苗庄、东苗庄、下土桥、东故县、庄木头、石家庄等11个大队。1978年根据上级指示,合同终止,林权归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