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自1950年起开始编制农业生产计划,计划当年种植冬小麦13.5万亩,高梁、谷子等杂粮作物10.4万亩、花生7万亩、棉花2.486万亩、其他作物3.7852万亩。根据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县政府又制定了1951、1952年工业原料作物种植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要求,1953年制订了本县在“一五”期间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生产计划以及农药、化肥、农机具推广计划。全县人民在互助合作运动推动下,积极组织起来,发展农业生产,小麦、高梁、玉米和地瓜种植面积及总产均超过计划。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破坏了农业生产计划的执行。1961年,贯彻“八字”方针,重新认真制订农业生产计划。1962年,实行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改变过去生产权在小队、分配权在大队的做法。1964年,县委、县人委在农业生产恢复调整的基础上,制订了1964-1970年加快农业生产发展计划。1971年开始的第四个五年计划中,农业生产计划得不到落实,产量低而不稳。1976年开始的“五五”计划,农业生产战线开始拨乱反正,在种植布局上逐步形成区域化。1980年,试行承包责任制,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状况宜粮则粮,粮油兼顾,合理安排种植。黄烟生产亦有较快的发展。
第一节 计划管理
平邑县自1950年起开始编制农业生产计划,计划当年种植冬小麦13.5万亩,高梁、谷子等杂粮作物10.4万亩、花生7万亩、棉花2.486万亩、其他作物3.7852万亩。根据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县政府又制定了1951、1952年工业原料作物种植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要求,1953年制订了本县在“一五”期间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生产计划以及农药、化肥、农机具推广计划。全县人民在互助合作运动推动下,积极组织起来,发展农业生产,小麦、高梁、玉米和地瓜种植面积及总产均超过计划。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破坏了农业生产计划的执行。1961年,贯彻“八字”方针,重新认真制订农业生产计划。1962年,实行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改变过去生产权在小队、分配权在大队的做法。1964年,县委、县人委在农业生产恢复调整的基础上,制订了1964-1970年加快农业生产发展计划。1971年开始的第四个五年计划中,农业生产计划得不到落实,产量低而不稳。1976年开始的“五五”计划,农业生产战线开始拨乱反正,在种植布局上逐步形成区域化。1980年,试行承包责任制,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状况宜粮则粮,粮油兼顾,合理安排种植。黄烟生产亦有较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