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全县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被市
民族宗教事务局表彰为 2014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县府表彰为“全县信访工作先进
单位”“平安平邑建设先进单位”。
至 2014年,平邑县有回、满、壮等 38个少数民族 5300余人,其中,回族 4100余人,主要分布
在平邑街道办和地方、临涧、保太 3个镇,有清真寺 4坊,民族村居(社区)5个。现有伊斯兰教、
基督教、佛教三种宗教,宗教教职人员 7人,其中,阿訇 6人,长老 1人,信教人数约 2万人,依法
登记的活动场所有 37处,其中,基督教 32处,伊斯兰教 4处,佛教 1处。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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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全县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被市
民族宗教事务局表彰为 2014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县府表彰为“全县信访工作先进
单位”“平安平邑建设先进单位”。
至 2014年,平邑县有回、满、壮等 38个少数民族 5300余人,其中,回族 4100余人,主要分布
在平邑街道办和地方、临涧、保太 3个镇,有清真寺 4坊,民族村居(社区)5个。现有伊斯兰教、
基督教、佛教三种宗教,宗教教职人员 7人,其中,阿訇 6人,长老 1人,信教人数约 2万人,依法
登记的活动场所有 37处,其中,基督教 32处,伊斯兰教 4处,佛教 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