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职责分工,结合行业实际,依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坚持“高标准、明责任、细措
施、全方位”的要求,增强对网吧、电子游艺、歌舞娱乐、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文化行业以及早夜市、车站、高
速公路出入口、物流配送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各级文化执法监管队伍配合县文化执法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136
余件,查缴盗版图书、音像制品4000余本(张)、文物案件 2起、非法演出活动 16场次,黑网吧 1起、非法印刷复
制 23起、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备 460余套,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同网吧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
明确管理和经营责任。发挥科技监管优势,利用视频监控和“净网先锋”“绿坝”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网吧违规经
营行为,屏蔽、删除各类非法信息和非法网络链接,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全县在“五老”人员、学校工作人员、学生
家长、青年志愿者之中招募约 100名网吧义务监督员。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未落实身份证刷卡上网的网
吧、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网吧、距离中小学周边不足200米的网吧、“黑网吧”、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的网吧等六类网吧实施监督。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从严从重处罚网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
行为。全年,共查办网吧违规案件 52起,查扣经营设备120余台。针对个别屡教不改的单位,给予停业整顿的行政处
罚。
全县电子游艺、KTV等娱乐场所的入口显要位置,均悬挂“非法定节假日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牌,《娱乐场
所营业日志》《从业人员名簿》,以及《文明服务责任书》等制度措施得到执行,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得到提高。
在审批歌舞娱乐场所时,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办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娱乐场所淫秽色情
表演,定期不定期抽查,重点时段实施高密度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低俗淫秽色情表演、容留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
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严肃处理,严厉惩治违法违规人员。经过我们的严密监管,逐步规范了我县的歌舞娱乐场所经营
活动,推动娱乐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设置非法游艺设备等行为,全年
取缔无证 KTV2家,现场拆除违规电子游艺设备 23台。
开展查堵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和信息专项行动,打击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凶杀暴利等非法出
版物,查缴侵权盗版书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材教辅等,严查民营医院违规发行的各种形式的非法期刊。扎
实开展非法报刊专项治理“秋风”行动。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
〈临沂市开展非法报刊专项治理“秋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行动中重点对全县范围内的车站、宾馆饭店、医
院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等销售的非法报刊进行“清源”;严格收缴时政、军事、党史、宗教、医疗等各
类非法报刊,共出动执法车次 56次,执法人员 167人次,收缴非法报刊 130余份。
加强对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与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盗版盗印和超范围印刷等行
为。全年共收缴非法印刷品2万余本,印刷散页 3万余张。严查处,集中整治印刷复制业。积极探索规范管理新思路,
对企业的印刷业务承接、验证、制版、印刷、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运输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在实践中建立和
健全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管,杜绝各类淫秽书刊、“口袋书”、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
版书刊的印制和流通。并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全县的印刷企业、
复印店等进行分类处置,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规范了管理。
规范营业性演出申报程序、申报条件,审查营业性演出申报材料,加大对演出场所、演出活动的巡查力度。严厉
打击一切低俗、色情及违反法律法规的演出活动,全年共取缔非法演出 15场次。
健全机制,强力推进“四进”工作纵深开展。我们以构建文化执法和“扫黄打非”三级网络为载体,以开展“四
进”活动为抓手,在镇、社区、村、学校、企业设立了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站、巡查队,建立完善了各
项工作制度,设立了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在全市创新性地开展了文化市场的行业经营业户量化分级和星级管理工作,
45家经营单位被评为 A级,78家经营单位被评为 B级。实现了文化执法监管由定性定量管理向定性定量管理相结合的
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了经营业户的守法意识。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重点对网吧、
歌舞娱乐场所、电影放映单位、印刷企业和营业性演出场所等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检查,共消除安全隐患 60余处。
【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视图
依照职责分工,结合行业实际,依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坚持“高标准、明责任、细措
施、全方位”的要求,增强对网吧、电子游艺、歌舞娱乐、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文化行业以及早夜市、车站、高
速公路出入口、物流配送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各级文化执法监管队伍配合县文化执法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136
余件,查缴盗版图书、音像制品4000余本(张)、文物案件 2起、非法演出活动 16场次,黑网吧 1起、非法印刷复
制 23起、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备 460余套,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同网吧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
明确管理和经营责任。发挥科技监管优势,利用视频监控和“净网先锋”“绿坝”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网吧违规经
营行为,屏蔽、删除各类非法信息和非法网络链接,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全县在“五老”人员、学校工作人员、学生
家长、青年志愿者之中招募约 100名网吧义务监督员。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未落实身份证刷卡上网的网
吧、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网吧、距离中小学周边不足200米的网吧、“黑网吧”、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的网吧等六类网吧实施监督。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从严从重处罚网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
行为。全年,共查办网吧违规案件 52起,查扣经营设备120余台。针对个别屡教不改的单位,给予停业整顿的行政处
罚。
全县电子游艺、KTV等娱乐场所的入口显要位置,均悬挂“非法定节假日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牌,《娱乐场
所营业日志》《从业人员名簿》,以及《文明服务责任书》等制度措施得到执行,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得到提高。
在审批歌舞娱乐场所时,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办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娱乐场所淫秽色情
表演,定期不定期抽查,重点时段实施高密度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低俗淫秽色情表演、容留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
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严肃处理,严厉惩治违法违规人员。经过我们的严密监管,逐步规范了我县的歌舞娱乐场所经营
活动,推动娱乐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设置非法游艺设备等行为,全年
取缔无证 KTV2家,现场拆除违规电子游艺设备 23台。
开展查堵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和信息专项行动,打击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凶杀暴利等非法出
版物,查缴侵权盗版书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材教辅等,严查民营医院违规发行的各种形式的非法期刊。扎
实开展非法报刊专项治理“秋风”行动。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
〈临沂市开展非法报刊专项治理“秋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行动中重点对全县范围内的车站、宾馆饭店、医
院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等销售的非法报刊进行“清源”;严格收缴时政、军事、党史、宗教、医疗等各
类非法报刊,共出动执法车次 56次,执法人员 167人次,收缴非法报刊 130余份。
加强对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与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盗版盗印和超范围印刷等行
为。全年共收缴非法印刷品2万余本,印刷散页 3万余张。严查处,集中整治印刷复制业。积极探索规范管理新思路,
对企业的印刷业务承接、验证、制版、印刷、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运输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在实践中建立和
健全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管,杜绝各类淫秽书刊、“口袋书”、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
版书刊的印制和流通。并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全县的印刷企业、
复印店等进行分类处置,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规范了管理。
规范营业性演出申报程序、申报条件,审查营业性演出申报材料,加大对演出场所、演出活动的巡查力度。严厉
打击一切低俗、色情及违反法律法规的演出活动,全年共取缔非法演出 15场次。
健全机制,强力推进“四进”工作纵深开展。我们以构建文化执法和“扫黄打非”三级网络为载体,以开展“四
进”活动为抓手,在镇、社区、村、学校、企业设立了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站、巡查队,建立完善了各
项工作制度,设立了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在全市创新性地开展了文化市场的行业经营业户量化分级和星级管理工作,
45家经营单位被评为 A级,78家经营单位被评为 B级。实现了文化执法监管由定性定量管理向定性定量管理相结合的
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了经营业户的守法意识。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重点对网吧、
歌舞娱乐场所、电影放映单位、印刷企业和营业性演出场所等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检查,共消除安全隐患 6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