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根据国发〔2004〕17号、鲁政发〔2004〕57号、鲁政办发〔2005〕7号、临政发〔2004〕
71号、临政办发〔2005〕83号、平政发〔2005〕54号、平政办发〔2005〕104号等文件规定,平邑县全
面实施以政企分开、减员分流、企业重组改制、职工身份转换(指全县 26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
按规定全员进行身份置换,实行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然后由新的产权
主体与职工进行双向选择)、发展粮食产业化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2006年,经县政府同意,对城关等原乡镇粮所 33宗 301.6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职工;对岐
山等原乡镇粮所 16宗145.1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土地收储,挂牌出让。本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
革改制涉及全县 26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含各粮油工贸中心、粮食收储站)全体人员共有 939人,
其中:在职职工 577人、离休人员 44人、退休人员 196人、退职人员 20人、遗属人员 102人。改革
中置换身份 555人,办理退休 22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377.57万元,支付养老金 164.13万元,支付失
业金 110万元;剥离政策性财务挂账 5731万元。到 2007年年底,企业“三老”问题基本解决,全县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改制全面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退出经营,粮油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
【粮油改制】
视图
2005年, 根据国发〔2004〕17号、鲁政发〔2004〕57号、鲁政办发〔2005〕7号、临政发〔2004〕
71号、临政办发〔2005〕83号、平政发〔2005〕54号、平政办发〔2005〕104号等文件规定,平邑县全
面实施以政企分开、减员分流、企业重组改制、职工身份转换(指全县 26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
按规定全员进行身份置换,实行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然后由新的产权
主体与职工进行双向选择)、发展粮食产业化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2006年,经县政府同意,对城关等原乡镇粮所 33宗 301.6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职工;对岐
山等原乡镇粮所 16宗145.1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土地收储,挂牌出让。本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
革改制涉及全县 26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含各粮油工贸中心、粮食收储站)全体人员共有 939人,
其中:在职职工 577人、离休人员 44人、退休人员 196人、退职人员 20人、遗属人员 102人。改革
中置换身份 555人,办理退休 22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377.57万元,支付养老金 164.13万元,支付失
业金 110万元;剥离政策性财务挂账 5731万元。到 2007年年底,企业“三老”问题基本解决,全县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改制全面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退出经营,粮油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