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协调各镇(街道)党委、政府,为司法所调整办公用房 32间,整
合了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资源,配置空调 6台、电脑 13台,全县 7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了省级
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探索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超市”,同时,
完善医患、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物业管理、土地权属、环境保护、劳动人事、消费者权益 8个
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各中心在调解超市设立了矛盾纠纷受理“窗口” ,选聘行家里手
“坐诊”服务,既整合了调解资源,又提高了调解效率。 全县各级调解组织,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筑牢夯实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2014年,全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矛
盾纠纷 4988件,调解成功 4920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 100%,调解成功率达 98.63%,1名人民调解
员被命名为省级人民调解能手。
【基层基础】
视图
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协调各镇(街道)党委、政府,为司法所调整办公用房 32间,整
合了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资源,配置空调 6台、电脑 13台,全县 7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了省级
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探索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超市”,同时,
完善医患、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物业管理、土地权属、环境保护、劳动人事、消费者权益 8个
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各中心在调解超市设立了矛盾纠纷受理“窗口” ,选聘行家里手
“坐诊”服务,既整合了调解资源,又提高了调解效率。 全县各级调解组织,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筑牢夯实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2014年,全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矛
盾纠纷 4988件,调解成功 4920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 100%,调解成功率达 98.63%,1名人民调解
员被命名为省级人民调解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