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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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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法制】
平邑县政府法制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下设法制服务中心 1个股级事业单位。 2014年,平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创新工 作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取得显著成效。 平邑县政府法制局审查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 11件,受理行政复议 46件,参与行政诉讼 10起, 审查政府行政合同 5件,对全县 836名行政执法人员年审培训。按照“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要求, 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政府法律顾问、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等方面取得了 新成效。 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定 进一步规范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保证决策质量, 根据《平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起草了《关于认真执行〈平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 通知》,拟定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听证报告范本,并经县政府第 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要 求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程序报批县政府常务会议,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报告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 并备案,无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报告的决策一律不准上会,提高行政决策的程序化、民主化、法治 化水平。至年底,对拟发布的 20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50余处,备案规范性文件 11件, 其中,报市法制办备案 5件,报县人大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 7件;2014年 8月 6日,县政府下发《关 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将全县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清理,共审查文件 67 件,确认继续有效 50件,失效废止 17件,确保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 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行政执法监督 组织全县 253名拟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公共和专业法律知识培 训,有 198人通过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全县共有 836名行政执法人员年审考试合格通过审验。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证件清理及备案工作。 对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未取得执法资格 人员,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对超期未审验的以及因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 253名 行政执法人员注销了执法证件;共备案 14个单位的执法人员 763人。 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问题整改力度。根据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问题通报会反馈结果,组织畜 牧、交警、地税、安监、环保 5个执法单位召开案卷评查问题分析会,规范工作流程,落实首办负责 制,实行“谁执法、谁制作或监督制作案件文书”,一抓到底,做到每个案件有始有终,确保执法水 平和案卷质量同步提高。根据市法制办反馈情况,今年上半年在公路局、水利局、安监局、环保局等 部门开展执法实务和执法程序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推动工作人员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2014年 7月份和 12月份,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案卷 190多件, 查出各类问题400余项,下发建议整改通报,基本整改完结。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2014年,县政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工作,共细化 量化 39个县级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行政处罚事项 2758项, 审核确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3044档。 2014年 3月份,经县政府第 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下发《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4〕26号),将县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主体、行政处罚事项数量和行政处罚裁量 基准档数等在县政府法制网进行公布。 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等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及行政处罚系统建立的法律审核工作。参与县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工作,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清查,重点清理上级已取消及无存在必要 的审批事项,清查各行政执法部门所有的权力事项。其中,清理行政许可(审批)276项、非行政许 可(审批) 134项,结合全市行政处罚系统的开发调研,重点做好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核工作,共审核 32个单位的行政处罚 2478项,为处罚系统的建立做好了前期的资料核实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 2014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46起,其中,审理 21件,审结 21件(驳回 1件、维 持 8件、确认违法 1件、撤销 1件、自愿撤回终止 1件、裁定不予受理 8件),参与行政诉讼 10起; 对涉及的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60余次;审查政府行政合同 5件,提 供重要行政决策咨询 20余次,法律建议 10余次,为政府决策和事务处理提供了系统全面的法律服务。 2014年 10月,制定出台《平邑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设立平邑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 会,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下设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设 在县政府法制局,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县政府法制局局长兼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 室主任。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县政府法律顾问选聘要求,通过个人申请或专门邀请、单位推荐、县 政府法制局评查与面谈,拟定了初步人选,最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 5名县政府法律 顾问,并在法制网站进行了公示。5名政府法律顾问已经参与了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1起、重大经 济合同纠纷 1件、参与政府会议纪要及合同、文件审查 32件,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了很好的法律意见。 为政府依法科学决策和推进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