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持总量控制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和程序,凡需新设机构,一律坚
持机构整合、资源共享、“撤一建一”的原则;凡需增加编制的,一律进行严格审核,坚持“在全县
编制内调剂使用”原则;凡需新进人员的,一律坚持“空编进人”原则。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注重
根据经济发展调整机构,根据职能变化调整编制,根据人员余缺调整人员,对全县机构编制资源进行
动态调整和优化配置,实现机构编制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逐步转变。2014年,撤销事业单位 3个,
设立行政单位 1个、事业单位 2个,调整理顺县纪委、环保局等 10个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
精简压缩编制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比例精简压缩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共核减行政编制
46名,事业编制 329名。
编制使用许可计划 遵循总量控制、空编进人、编制先行,不突破现有编制员额,新进人员与退
出大体平衡;对超编满编单位一律不安排计划;对涉及全县中心工作的部门(单位)在编制员额内尽
可能多的安排计划;急需、紧缺专业和涉及民生的适当予以倾斜的原则,2014年下达编制使用许可计
划 455名。
【机构编制管理】
视图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持总量控制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和程序,凡需新设机构,一律坚
持机构整合、资源共享、“撤一建一”的原则;凡需增加编制的,一律进行严格审核,坚持“在全县
编制内调剂使用”原则;凡需新进人员的,一律坚持“空编进人”原则。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注重
根据经济发展调整机构,根据职能变化调整编制,根据人员余缺调整人员,对全县机构编制资源进行
动态调整和优化配置,实现机构编制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逐步转变。2014年,撤销事业单位 3个,
设立行政单位 1个、事业单位 2个,调整理顺县纪委、环保局等 10个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
精简压缩编制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比例精简压缩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共核减行政编制
46名,事业编制 329名。
编制使用许可计划 遵循总量控制、空编进人、编制先行,不突破现有编制员额,新进人员与退
出大体平衡;对超编满编单位一律不安排计划;对涉及全县中心工作的部门(单位)在编制员额内尽
可能多的安排计划;急需、紧缺专业和涉及民生的适当予以倾斜的原则,2014年下达编制使用许可计
划 45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