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县机关未专设林业机构,先后由工房、劝业所、实业局、建设局、第三科、建设科分管林业工作。
1951年8月,县人民政府设立林业所,1955年改为林业科,1956年7月改称林业局,专职人员10人。1958年9月,并入农水局,称农林水局。1960年6月,恢复林业局,设局长、副局长、会计、推广员各1人;果树、桑蚕、林业等专业技术人员10人。1968年10月,农、林两局合并为农林基建队。1969年8月,农林分开改为林业办公室。1972年1月恢复林业局。1982年,桑蚕事业从林业局析出,成立丝绸公司。1984年林业局设立林业技术推广站、种苗站、经济林站、森保站和林业调查设计队,各站、队分别配备1~3人。1985年12月,鲜果业连同技术人员18人划归农业局管理。1987年林业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3人,调研员1人,行政管理人员9人,工程技术人员10人。
第一节 县林业机构
清末、民初,县机关未专设林业机构,先后由工房、劝业所、实业局、建设局、第三科、建设科分管林业工作。
1951年8月,县人民政府设立林业所,1955年改为林业科,1956年7月改称林业局,专职人员10人。1958年9月,并入农水局,称农林水局。1960年6月,恢复林业局,设局长、副局长、会计、推广员各1人;果树、桑蚕、林业等专业技术人员10人。1968年10月,农、林两局合并为农林基建队。1969年8月,农林分开改为林业办公室。1972年1月恢复林业局。1982年,桑蚕事业从林业局析出,成立丝绸公司。1984年林业局设立林业技术推广站、种苗站、经济林站、森保站和林业调查设计队,各站、队分别配备1~3人。1985年12月,鲜果业连同技术人员18人划归农业局管理。1987年林业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3人,调研员1人,行政管理人员9人,工程技术人员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