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 资料库:蒙阴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蒙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section/1/article/6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section/1/article/6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农业生产合作社
    农业集体所有制,是通过互助合作形式,在农民个体经济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943年本县就开始成立变工队和互助组。坦埠区诸夏村熊方正、张凤祥带头组织了5户农民参加的全县第一个互助组,1944年全县发展到1249个;到1954年互助组达2640个,参加户数25633户,121085人,占全县总户数的46.5%,占总人口的47.2%。
    1952年秋,根据中央互助合作决议(草案)精神,县委在第七区(坦埠)水明崖村,试办了以张贵庆为社长的第一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牲畜、农具作价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产品分配从总收入中扣除成本和公积金、公益金后,按地四、劳六比例分红。夏秋两季预分,年终决算。1954年2月,在全县逐步推广。1955年秋,全面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到1956年夏,全县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这时有部分合作社取消了土地分红,劳动产品除扣除生产费用、农业税收和提取少量公积金、公益金外,全部按劳分配,这种形式叫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7年春,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于要求过急,加之刚刚取消了土地分红,少数土地较多的农民要求退出农业生产合作社,牵回性畜,扛回犁耙,强收已入社土地的庄稼,形成当时称谓的“闹社风”。县委、县府及时派出工作组进行整顿,至秋季,“闹社风”基本解决,并将全县587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调整为474处,使全县农业合作社趋向巩固。这时参加农业社的农户49980户,占当时总农户的83.39%。
    蒙阴县互助合作情况
━━━━━━┳━━━━━━━━━━━━━━━━━┳━━━━━━━━━━━━━━━━━━━━━━━
年份        ┃  互  助  组                      ┃    合  作  社                                
            ┣━━━━━┳━━━━━┳━━━━━╋━━━━━┳━━━━━┳━━━━━┳━━━━━
 项目       ┃    1950  ┃    1954  ┃    1955  ┃    1954  ┃    1955  ┃    1956  ┃    1957  
━━━━━━╋━━━━━╋━━━━━╋━━━━━╋━━━━━╋━━━━━╋━━━━━╋━━━━━
    个  数  ┃ 1283     ┃2640      ┃1596      ┃168       ┃ 615      ┃ 587      ┃ 474      
    户  数  ┃12086     ┃25633     ┃17437     ┃5036      ┃26760     ┃46755     ┃49980     
    人  数  ┃64407     ┃121085    ┃75193     ┃22385     ┃120773    ┃216970    ┃224067    
━━━━━━┻━━━━━┻━━━━━┻━━━━━┻━━━━━┻━━━━━┻━━━━━┻━━━━━
    二、人民公社
    1958年9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精神,在曹庄乡进行以乡为一处人民公社的试点。由于急于过渡到以公社为统一生产和分配单位,在几天时间里,全县16个乡、474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立为16处人民公社。10月2日调整为9处人民公社。11月沂南县撤销,双堠、孟良崮、岸堤、马牧池4处人民公社划归蒙阴县,这时全县共有13处人民公社。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公社社员报酬实行工资制,办公共食堂,吃大锅饭。当时称“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一切生产资料和劳力,由公社统一调配和使用,农、林、牧、副、渔由公社统一经营管理。劳动组合打破队界、社界,实行大合作,大兵团作战。生产上高指标、瞎指挥,分配上一平二调。出现了“浮夸风”、“共产风”、高征购、强迫命令等倾向,致使农村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导致了1960年人民生活困难。
    1960年秋,人民公社体制开始下放到大队、生产队。1961年秋,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实行“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队(生产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管理体制,基本克服了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和生产与分配的矛盾,使农业生产相应的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1964年后,开展了“农业学大寨”运动,一直延续十多年,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至今还发挥重大效益。但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大呼隆,平调劳力、资金,搞形式主义等做法,在分配上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因此,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三、联产承包责任制
    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将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通过承包合同,交给个人或小组经营。承包合同保证承包者利用公有资源,使用公有生产资料,从总收益中提取一定的基金,其余归劳动者所得。1979年,全县实行“五定一奖”的生产队88个,占总队数的3.6%;1980年,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的生产队835个,占总队数的30%;1981年发展到3120个,占总队数的80.5%。1982年,全面实行了以大包干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林木、大型农具等承包到户或作价到户、到人经营。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的农民除交纳土地税、公粮和集体提留外,其余收获均自行支配。到1987年全县共涌现出专业户2258户,经济联合体311个,专业村8个。
    蒙阴县不同时期粮食产量及农业总产值
━━━━┳━━━━━━━━━┳━━━━━━━┳━━━━━━━━┳━━━━━━━━━━
项目    ┃    面积(万亩)  ┃    亩产(kg)┃  总产(10~4kg)┃    总产值(万元)  
数量    ┃                  ┃              ┃                ┃                    
年份    ┃                  ┃              ┃                ┃                    
━━━━╋━━━━━━━━━╋━━━━━━━╋━━━━━━━━╋━━━━━━━━━━
 1949   ┃56.9              ┃  83.1        ┃4729            ┃2651                
 1957   ┃48.6              ┃107.9         ┃5242            ┃4492                
 1962   ┃47.2              ┃112.9         ┃5327            ┃3634                
 1979   ┃31.51             ┃464.4         ┃14631           ┃11329               
 1985   ┃30.63             ┃569.1         ┃17431           ┃17410               
 1987   ┃33.54             ┃508           ┃17038           ┃16173               
━━━━┻━━━━━━━━━┻━━━━━━━┻━━━━━━━━┻━━━━━━━━━━
    注:面积为粮田面积,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