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男女平等 资料库:蒙阴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蒙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section/1/article/64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section/1/article/64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解放前本县男尊女卑的恶习根深蒂固。建国以来,由于教育普及,婚姻自主,妇女参加劳动,同工同酬等原因,男女平等逐渐变为现实。
    一、接受教育
    调查表明,小学生多是男女各半,不叫女孩子上学的现象没有了;到了中学,女生略微减少。如第十三中学,有学生1000人,其中女生占45%。
    二、参加工作
    建国初,女性参加社会工作的极少,现在逐渐增多。1984年,全县职工总人数19830人,其中女性3933人,占26.7%。
    三、参加劳动
    解放前,妇女一般不参加野外劳动。解放后全县广大妇女都参加劳动。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了生产责任制,妇女参加种责任田,开展家庭副业,有的直接经商。经济和政治地位明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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