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的殡葬习俗,1976年前是土葬。1975年底,火化场建成。
1976年,县革委以1号文件下达指示,实行丧葬改革,以火化代替土葬。据1979年统计,全县火化率达93.8%,垛庄镇达100%,曾受到省府的表扬,得锦旗1面。
人死后,机关干部都举行追悼会或者集体向遗体告别。农村中也有少数举行追悼会的。子女穿孝由孝服改为戴黑纱。亲友送花圈,以示悼念。对骨灰匣的处理:部分村庄建有骨灰堂,骨灰匣存放骨灰堂内;大部分死者家属将骨灰匣深埋,有少数死者由其家属将骨灰匣寄存在火化场。
第一节 实行火葬
本县的殡葬习俗,1976年前是土葬。1975年底,火化场建成。
1976年,县革委以1号文件下达指示,实行丧葬改革,以火化代替土葬。据1979年统计,全县火化率达93.8%,垛庄镇达100%,曾受到省府的表扬,得锦旗1面。
人死后,机关干部都举行追悼会或者集体向遗体告别。农村中也有少数举行追悼会的。子女穿孝由孝服改为戴黑纱。亲友送花圈,以示悼念。对骨灰匣的处理:部分村庄建有骨灰堂,骨灰匣存放骨灰堂内;大部分死者家属将骨灰匣深埋,有少数死者由其家属将骨灰匣寄存在火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