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本县人民生活困苦,一年所得,不够半年食用。旧县志用“鹑衣蜗居,垢面蓬头”来形容人民的衣着、居住条件和外貌。《沂州府志》载:明嘉靖三十三年,“蒙阴大饥,人相食。”旧县志载:万历二十一年,“大饥,民多饿死。”农民种地靠天吃饭,一般年景,粮食亩产不过50公斤,每遇天灾人祸或瘟疫流行,则造成大量死亡。民国时期《蒙阴县志资料》载:“民国17年……瘟疫,一村之中,其死亡者,日或数人或十余人……送死之具,初犹用棺,继则用箔,终则箔亦用尽……自五月至八月……死者据查已达二万三千余人……。”劫后余生者只好背井离乡,扶老携幼,外出讨饭。1927年前后,由于歉年、瘟疫、匪患,全县每年至东北、山西逃荒谋生者上千户,四五千人。1940年7月,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领导全县解放区人民实行减租、减息,农民生活有所改善。1946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决定改“双减”为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的政策,封建剥削制度被摧毁,农民生活有了明显提高,全县60%以上农民上升到中农水平。但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农民的生活仍不富裕。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大力发展农业,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林、牧、副、渔业俱兴,农民生活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县统计局对55个行政村的抽样调查表明,1987年平均每一农民纯收入386元。其中生产性纯收入364元。每一农民全年生活消费312.25元,其中用于吃的143.83元,占46.1%;用于穿的35.12元,占11.2%;日用品38.59元,占12.4%;文化娱乐、书报杂志、医疗卫生费14.62元,占4.7%。平均每一农民全年消费粮食208公斤,蔬菜108公斤,植物油5.8公斤,肉类9.9公斤,食糖1公斤,卷烟32盒,酒7.8公斤。1987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自行车107.3辆,手表112.5只,电风扇12.2台,收音机63.1台,黑白电视机17.8台,彩色电视机2.5台,大衣柜34.7个。城乡居民储蓄大幅度增加。1987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12011万元,比上年增长35.6%;其中农民储蓄存款8420万元,比上年增长23.4%。按年末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储蓄254.47元,比上年增长33.7%;其中农民人均储蓄193.25元,比上年增长22.6%。
民国初年,职工年人均工资只有20~25元(银币)。1927年前后,全县土匪横行,职工生活更加痛苦,雇工工资有所下降,年人均工资约20元左右。1933年,人民生活少有好转,职工的年人均工资提高到40元左右。建国前后,社会秩序相对稳定,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发展生产,职工生活有所提高,这时职工的年人均工资150元左右。1978年,本县职工年人均工资提高到533元。从1949年到1978年的29年间,职工年人均工资每年递增4.5%。1987年,全县职工年人均工资提高到1243元,比1978年增长123.2%。1978~1987年的9年间职工年人均工资每年递增9.9%。
第一章 人民生活
解放前,本县人民生活困苦,一年所得,不够半年食用。旧县志用“鹑衣蜗居,垢面蓬头”来形容人民的衣着、居住条件和外貌。《沂州府志》载:明嘉靖三十三年,“蒙阴大饥,人相食。”旧县志载:万历二十一年,“大饥,民多饿死。”农民种地靠天吃饭,一般年景,粮食亩产不过50公斤,每遇天灾人祸或瘟疫流行,则造成大量死亡。民国时期《蒙阴县志资料》载:“民国17年……瘟疫,一村之中,其死亡者,日或数人或十余人……送死之具,初犹用棺,继则用箔,终则箔亦用尽……自五月至八月……死者据查已达二万三千余人……。”劫后余生者只好背井离乡,扶老携幼,外出讨饭。1927年前后,由于歉年、瘟疫、匪患,全县每年至东北、山西逃荒谋生者上千户,四五千人。1940年7月,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领导全县解放区人民实行减租、减息,农民生活有所改善。1946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决定改“双减”为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的政策,封建剥削制度被摧毁,农民生活有了明显提高,全县60%以上农民上升到中农水平。但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农民的生活仍不富裕。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大力发展农业,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林、牧、副、渔业俱兴,农民生活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县统计局对55个行政村的抽样调查表明,1987年平均每一农民纯收入386元。其中生产性纯收入364元。每一农民全年生活消费312.25元,其中用于吃的143.83元,占46.1%;用于穿的35.12元,占11.2%;日用品38.59元,占12.4%;文化娱乐、书报杂志、医疗卫生费14.62元,占4.7%。平均每一农民全年消费粮食208公斤,蔬菜108公斤,植物油5.8公斤,肉类9.9公斤,食糖1公斤,卷烟32盒,酒7.8公斤。1987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自行车107.3辆,手表112.5只,电风扇12.2台,收音机63.1台,黑白电视机17.8台,彩色电视机2.5台,大衣柜34.7个。城乡居民储蓄大幅度增加。1987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12011万元,比上年增长35.6%;其中农民储蓄存款8420万元,比上年增长23.4%。按年末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储蓄254.47元,比上年增长33.7%;其中农民人均储蓄193.25元,比上年增长22.6%。
民国初年,职工年人均工资只有20~25元(银币)。1927年前后,全县土匪横行,职工生活更加痛苦,雇工工资有所下降,年人均工资约20元左右。1933年,人民生活少有好转,职工的年人均工资提高到40元左右。建国前后,社会秩序相对稳定,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发展生产,职工生活有所提高,这时职工的年人均工资150元左右。1978年,本县职工年人均工资提高到533元。从1949年到1978年的29年间,职工年人均工资每年递增4.5%。1987年,全县职工年人均工资提高到1243元,比1978年增长123.2%。1978~1987年的9年间职工年人均工资每年递增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