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月,日军侵占县城,民国期间的档案,毁于战火。
1956年秋,蒙阴县委建立档案室,设专职档案管理员1人,负责接收整理县委机关的档案。1960年1月,档案室改称档案馆,设专职干部2人,其中副馆长1人。1963年2月,建立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局长由县委办公室主任兼任,设副局长兼馆长1人,专职干部2人;有库房5间。“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局改名为“县革委档案组”。1979年1月,恢复档案局、档案馆。1987年,局、馆共有专职干部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副馆长1人,有技术职称的3人。
自档案馆建立后,先后接收了县委、县府、县直各部门永久、长期保管的档案,并接收了被撤销机关的档案和1984年5月份以前原12处公社的档案。1987年县档案馆馆藏档案64个全宗,共11179卷,案卷排列总长为162.07米,资料6343册。文书档案分为历史档案和现行档案。还有一部分科技、人口普查、会计、新闻、照片等专门档案。
档案馆对馆藏档案、资料全部进行系统化管理。所有资料按照《中央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了科学分类、编目、整理。并对1万多卷档案全部进行了鉴定、整理,按照“一个档案馆内全宗号不重复,一个全宗内目录号不重复,一个目录内卷号不重复。一个案卷内件号、页号不重复”的原则,做到4层代号层层落实,基本达到档案规范化的要求。
档案馆总面积为200平方米,库房占120平方米,橱具87个。并配备了灭火器、吸尘器、温湿度表、照相机、录音机等设备。每个库房内设有《档案存放示意图》并编制了《案卷目录》、《文号索引》、《文件卡片》、《人名卡片》等。同时,制定了档案借阅、保密、鉴定、销毁等8项规章制度和《接收档案实施细则》,以保证档案在各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1980~1987年,共接待档案利用者5842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1056卷册。
档案局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实行监督和指导。全县已建档案室84个,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12人,兼职97人,有档案橱具375套。档案局自1980年始,采用立卷会的形式,每年分批集中立卷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业务指导。既保证了案卷质量,又提高了档案管理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1984年,有11个公社建立文书档案,存长期1014卷,永久209卷。在554个大队中,有518个大队共立文书档案6378卷,财会档案7124卷。
第三节 档案管理
1938年1月,日军侵占县城,民国期间的档案,毁于战火。
1956年秋,蒙阴县委建立档案室,设专职档案管理员1人,负责接收整理县委机关的档案。1960年1月,档案室改称档案馆,设专职干部2人,其中副馆长1人。1963年2月,建立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局长由县委办公室主任兼任,设副局长兼馆长1人,专职干部2人;有库房5间。“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局改名为“县革委档案组”。1979年1月,恢复档案局、档案馆。1987年,局、馆共有专职干部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副馆长1人,有技术职称的3人。
自档案馆建立后,先后接收了县委、县府、县直各部门永久、长期保管的档案,并接收了被撤销机关的档案和1984年5月份以前原12处公社的档案。1987年县档案馆馆藏档案64个全宗,共11179卷,案卷排列总长为162.07米,资料6343册。文书档案分为历史档案和现行档案。还有一部分科技、人口普查、会计、新闻、照片等专门档案。
档案馆对馆藏档案、资料全部进行系统化管理。所有资料按照《中央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了科学分类、编目、整理。并对1万多卷档案全部进行了鉴定、整理,按照“一个档案馆内全宗号不重复,一个全宗内目录号不重复,一个目录内卷号不重复。一个案卷内件号、页号不重复”的原则,做到4层代号层层落实,基本达到档案规范化的要求。
档案馆总面积为200平方米,库房占120平方米,橱具87个。并配备了灭火器、吸尘器、温湿度表、照相机、录音机等设备。每个库房内设有《档案存放示意图》并编制了《案卷目录》、《文号索引》、《文件卡片》、《人名卡片》等。同时,制定了档案借阅、保密、鉴定、销毁等8项规章制度和《接收档案实施细则》,以保证档案在各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1980~1987年,共接待档案利用者5842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1056卷册。
档案局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实行监督和指导。全县已建档案室84个,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12人,兼职97人,有档案橱具375套。档案局自1980年始,采用立卷会的形式,每年分批集中立卷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业务指导。既保证了案卷质量,又提高了档案管理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1984年,有11个公社建立文书档案,存长期1014卷,永久209卷。在554个大队中,有518个大队共立文书档案6378卷,财会档案712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