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7月,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第四科主管文化、教育工作,许平任科长。1943年第四科改称文教科。1956年设文化科。1958年,文化、教育合并称文教局。“文化大革命”期间,县革委政治部、县革委文教卫生办公室分管文化工作。1976年,设文化局。所属单位有文化馆、图书馆、豫剧团、电影公司、影剧院、乡(镇)文化站等。1987年,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1人;下属19个单位,共有干部、职工68人,其中大专生3人,中专生9人,具有技术职称的职工17人(中级4人,初级13人)。
县文化馆于1952年建立,工作人员4名,设阅览、借阅室。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图书被查封,一切文艺活动被停止。1970年,逐步恢复活动,1978年,单独建立了图书馆。1980年,文化馆职工增加到13人;设有美术摄影组、群众文艺组、文学创作组。
1953年在七区的旧寨创建了农村文化站,属县文化馆派出机构,1959年撤销。1965年,在坦埠、旧寨两区建立了民办公助的农村文化站。由区公所选定工作人员,县文化馆负责业务指导;“文化大革命”时撤销。1975年,全县12处公社全部成立了民办公助的文化站。1982年,岱崮、垛庄、常路3个镇的文化站经山东省文化厅批准为综合性文化中心。1987年,全县15个乡镇均设有文化站,每站设专职干部1名。
第二节 文化局和文化馆、站
1940年7月,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第四科主管文化、教育工作,许平任科长。1943年第四科改称文教科。1956年设文化科。1958年,文化、教育合并称文教局。“文化大革命”期间,县革委政治部、县革委文教卫生办公室分管文化工作。1976年,设文化局。所属单位有文化馆、图书馆、豫剧团、电影公司、影剧院、乡(镇)文化站等。1987年,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1人;下属19个单位,共有干部、职工68人,其中大专生3人,中专生9人,具有技术职称的职工17人(中级4人,初级13人)。
县文化馆于1952年建立,工作人员4名,设阅览、借阅室。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图书被查封,一切文艺活动被停止。1970年,逐步恢复活动,1978年,单独建立了图书馆。1980年,文化馆职工增加到13人;设有美术摄影组、群众文艺组、文学创作组。
1953年在七区的旧寨创建了农村文化站,属县文化馆派出机构,1959年撤销。1965年,在坦埠、旧寨两区建立了民办公助的农村文化站。由区公所选定工作人员,县文化馆负责业务指导;“文化大革命”时撤销。1975年,全县12处公社全部成立了民办公助的文化站。1982年,岱崮、垛庄、常路3个镇的文化站经山东省文化厅批准为综合性文化中心。1987年,全县15个乡镇均设有文化站,每站设专职干部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