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县设学署。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学署内设劝学员长和劝学员。1911年将学署改为劝学所,设劝学员长1人,劝学员3人,管理教育事务。民国初,仍沿袭清制,县署下设劝学所。1915年,劝学员长改为县视学,劝学员改为乡视学。1920年,增加了学务委员6人,不久撤销。1923年冬,劝学所改为教育局,设局长、县督学、教务管款员、书记各1人,学务委员3人。每个学区设教育委员1人,由当地著名乡绅充任。1933年,县教育局更名第五科,设科长1人,督学4人,科员1人,办事员2人。1935年,第五科改称第四科。当时全县划为8个区,每两个区设教育委员1人。
1940年7月,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立第四科管文化、教育。1943年,第四科改称文教科,区设文教助理员,村成立文教委员会。1947年因国民党军进犯沂蒙山区,教育停办。1948年,恢复教育,各区配文教助理员1人。1954年,文教科成立扫盲办公室,各区设业余教育专职辅导员1人。1956年,文教科分为文化科和教育局,取消了区文教助理员,各区的教育工作,由中心完小校长负责。同时,局内设立教学研究室,配教研员2人。1957年,各区配教育辅导员1人,其职责相当于文教助理员。1年后撤销。1958年春,文化科和教育局合并,称文教局,配正副局长各1人。1962年,文教局复称文教科,除原编制外,又配人事秘书1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成立教育革命办公室。1969年冬,县革委政治部设教育组。1975年秋,县教育组改为教育局,恢复教研室和业余教育办公室。1987年,教育局设置:教育工会、人事秘书股、财建股、成人教育股、普教股、教研室、电大工作站、招生办公室、勤工俭学办公室、电教仪器站、纪检室等。全局共有干部职工5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2人。
第一节 行政机构
清末,县设学署。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学署内设劝学员长和劝学员。1911年将学署改为劝学所,设劝学员长1人,劝学员3人,管理教育事务。民国初,仍沿袭清制,县署下设劝学所。1915年,劝学员长改为县视学,劝学员改为乡视学。1920年,增加了学务委员6人,不久撤销。1923年冬,劝学所改为教育局,设局长、县督学、教务管款员、书记各1人,学务委员3人。每个学区设教育委员1人,由当地著名乡绅充任。1933年,县教育局更名第五科,设科长1人,督学4人,科员1人,办事员2人。1935年,第五科改称第四科。当时全县划为8个区,每两个区设教育委员1人。
1940年7月,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立第四科管文化、教育。1943年,第四科改称文教科,区设文教助理员,村成立文教委员会。1947年因国民党军进犯沂蒙山区,教育停办。1948年,恢复教育,各区配文教助理员1人。1954年,文教科成立扫盲办公室,各区设业余教育专职辅导员1人。1956年,文教科分为文化科和教育局,取消了区文教助理员,各区的教育工作,由中心完小校长负责。同时,局内设立教学研究室,配教研员2人。1957年,各区配教育辅导员1人,其职责相当于文教助理员。1年后撤销。1958年春,文化科和教育局合并,称文教局,配正副局长各1人。1962年,文教局复称文教科,除原编制外,又配人事秘书1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成立教育革命办公室。1969年冬,县革委政治部设教育组。1975年秋,县教育组改为教育局,恢复教研室和业余教育办公室。1987年,教育局设置:教育工会、人事秘书股、财建股、成人教育股、普教股、教研室、电大工作站、招生办公室、勤工俭学办公室、电教仪器站、纪检室等。全局共有干部职工5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