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月14日,县法律顾问处成立。同年4月,正式对外开展工作。先后有4人经过考核,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取得律师资格。1987年底,县法律顾问处共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有主任(律师)1人,副主任(律师)1人,实习律师1人,工作人员2人。
顾问处自建立到1987年,办理民事代理案18件,刑事辩护46件。非诉讼代理211件,代写法律文书1244件,接待人民来访、解答法律咨询10487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23.4万元,收费2.4万元。
第一节 律师业务
1981年1月14日,县法律顾问处成立。同年4月,正式对外开展工作。先后有4人经过考核,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取得律师资格。1987年底,县法律顾问处共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有主任(律师)1人,副主任(律师)1人,实习律师1人,工作人员2人。
顾问处自建立到1987年,办理民事代理案18件,刑事辩护46件。非诉讼代理211件,代写法律文书1244件,接待人民来访、解答法律咨询10487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23.4万元,收费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