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信访 资料库:蒙阴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蒙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section/1/article/45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6/section/1/article/45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县法院于1954年2月,设立人民接待室,配一名书记员,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解答问题,处理简易纠纷。3个月内,就处理来信38件,接待来访51人次,处理简易纠纷4起。城关镇季官庄青年妇女李××(其夫为现役军人),常与公爹吵骂,后与娘家父母数人来法院诉其受公爹虐待,要求离婚。经调处,并对他们进行了政策、法律和军属光荣的教育,他们接受了教育,愉快地回家,从此公媳之间关系和睦。1953~1966年底,共接待群众来访625人次,处理人民来信1104件。“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了信访工作,1974年恢复。 1979年,法院配一名审判干部,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1981年3月,设立信访办公室。到1987年底,共处理人民来信2434件,接待群众来访2006人次,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