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公安机关即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公安保卫工作的重要任务。先后侦破了一批土匪抢劫、强奸案件,处决了刘立高、许青山等一批惯匪,维护了社会治安。1945年6月,以张斌为首,在玉皇山庙中,利用传道作掩护,秘密发展国民党员,组织“反共救国军沂蒙支队”,并刻有印章,妄图暗杀干部。公安局于11月将张斌抓获,所发展的7名匪徒也被逮捕归案。1946年5月10日,城郊区莲花盆(属召子官庄村)刘万祥家被10余匪特抢劫,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侦破,匪首赵振友及15名匪徒全部落网。
新中国成立后,主要任务是镇反,打击杀人、放火、抢劫等刑事犯罪。1949年,汶南区沙沟峪村农会长满宝盛,被反革命分子霍志宽杀害。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追查,于1950年5月3日将霍犯捕获公审枪决。1954年后,公安机关把保卫工作的重点转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先后侦破了孟良崮第一合作社养猪场投毒等一大批破坏集体经济的案件。1958年“大跃进”中提出的“大案不过二(天),小案不过天”,“实现双百县(大小案破案率100%)”等过高口号,致使办案质量下降。1960年后,刑侦工作有了进展。“文化大革命”中,推行“群众专政”、“群众办案”,使刑侦工作受到很大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设立了刑侦股,县公安局认真贯彻群众路线与专门工作相结合的方针,发挥刑侦技术人员和刑侦技术器材在打击刑事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刑事犯罪率逐步下降。1983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指示,县委成立了打击刑事犯罪联合指挥部,公、检、法、司联合办公;各公社成立了打击刑事犯罪领导小组;全县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重点打击杀人、放火、爆炸、抢劫、强奸、重大盗窃、流窜犯罪和流氓团伙,迅速逮捕处理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桃墟公社布袋峪村李生增,从1982~1984年9月,奸淫幼女2名,强奸妇女14名,夜间推门50多户,闹得人心惶惶,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旧寨公社南沟大队吕占富,乘人之危,对1名少女、1名幼女多次强奸,被害者慑于吕犯淫威,不敢告发。后来公安机关掌握了吕占富的罪恶材料,在“严打”第一阶段中,将李、吕逮捕,依法判处死刑。经过“严打”,全县刑事犯罪明显减少,刑事发案率明显降低。
1986年“严打”第三阶段中,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以反盗窃、反破坏社会治安、打击流窜犯为重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先后抓捕各类犯罪分子102名,其中判刑的86名,送地区收审的4名,转外地处理的6名,作其他处理的6名。侦破各类案件412起,收脏款及脏物折款65万余元。1987年,结合不同时期的治安动向,先后开展了4次专项斗争,5次破案会战,先后破各类刑事案件374起,抓捕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28名。其中判刑的6名,转外地处理的7名,送地区收审的2名,作其他处理的113名,收脏款及脏物折款43.7万元。7月份,开展了“扫丑”专项斗争,在县城挖出一个传播、复制淫秽录像团伙,没收淫秽录像带11盘,涉及22个单位,近百人,对这些人分别给予治安处罚或批评教育。此后,机关保卫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由原来的11个发展到83个,保卫干部由原来的37人发展到371人。
第三节 打击刑事犯罪
建国前,公安机关即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公安保卫工作的重要任务。先后侦破了一批土匪抢劫、强奸案件,处决了刘立高、许青山等一批惯匪,维护了社会治安。1945年6月,以张斌为首,在玉皇山庙中,利用传道作掩护,秘密发展国民党员,组织“反共救国军沂蒙支队”,并刻有印章,妄图暗杀干部。公安局于11月将张斌抓获,所发展的7名匪徒也被逮捕归案。1946年5月10日,城郊区莲花盆(属召子官庄村)刘万祥家被10余匪特抢劫,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侦破,匪首赵振友及15名匪徒全部落网。
新中国成立后,主要任务是镇反,打击杀人、放火、抢劫等刑事犯罪。1949年,汶南区沙沟峪村农会长满宝盛,被反革命分子霍志宽杀害。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追查,于1950年5月3日将霍犯捕获公审枪决。1954年后,公安机关把保卫工作的重点转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先后侦破了孟良崮第一合作社养猪场投毒等一大批破坏集体经济的案件。1958年“大跃进”中提出的“大案不过二(天),小案不过天”,“实现双百县(大小案破案率100%)”等过高口号,致使办案质量下降。1960年后,刑侦工作有了进展。“文化大革命”中,推行“群众专政”、“群众办案”,使刑侦工作受到很大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设立了刑侦股,县公安局认真贯彻群众路线与专门工作相结合的方针,发挥刑侦技术人员和刑侦技术器材在打击刑事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刑事犯罪率逐步下降。1983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指示,县委成立了打击刑事犯罪联合指挥部,公、检、法、司联合办公;各公社成立了打击刑事犯罪领导小组;全县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重点打击杀人、放火、爆炸、抢劫、强奸、重大盗窃、流窜犯罪和流氓团伙,迅速逮捕处理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桃墟公社布袋峪村李生增,从1982~1984年9月,奸淫幼女2名,强奸妇女14名,夜间推门50多户,闹得人心惶惶,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旧寨公社南沟大队吕占富,乘人之危,对1名少女、1名幼女多次强奸,被害者慑于吕犯淫威,不敢告发。后来公安机关掌握了吕占富的罪恶材料,在“严打”第一阶段中,将李、吕逮捕,依法判处死刑。经过“严打”,全县刑事犯罪明显减少,刑事发案率明显降低。
1986年“严打”第三阶段中,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以反盗窃、反破坏社会治安、打击流窜犯为重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先后抓捕各类犯罪分子102名,其中判刑的86名,送地区收审的4名,转外地处理的6名,作其他处理的6名。侦破各类案件412起,收脏款及脏物折款65万余元。1987年,结合不同时期的治安动向,先后开展了4次专项斗争,5次破案会战,先后破各类刑事案件374起,抓捕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28名。其中判刑的6名,转外地处理的7名,送地区收审的2名,作其他处理的113名,收脏款及脏物折款43.7万元。7月份,开展了“扫丑”专项斗争,在县城挖出一个传播、复制淫秽录像团伙,没收淫秽录像带11盘,涉及22个单位,近百人,对这些人分别给予治安处罚或批评教育。此后,机关保卫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由原来的11个发展到83个,保卫干部由原来的37人发展到3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