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夏,县政治保卫局(县公安局前身)成立,县委书记李成仕兼任局长,并设副局长1人,干事2人。1939年秋,改为社会部,李成仕兼部长,下设组织、社会两科。1940年7月,县公安局成立,有局长、巡官、警长、警士等职,并配有政卫队。1941年4月,公安局取消巡官、警长等编制,设立侦察股、审讯股、政卫队。10月,公安局撤销,保留审讯股,县委设直属特派员1人,领导公安保卫工作,其余人员合并到沂蒙专署公安局。1943年秋,县公安局恢复,设局长1人,辖侦察股、审讯股、秘书股、政卫队。1945年9月,设立侦察队,归侦察股领导,政卫队归审讯股领导。1947年1月,县公安局增设治安股、派遣队,并设蒙山分局。1947年7月,国民党军占领蒙阴全境,蒙山分局撤销。县公安局一部分病残人员转移到渤海地区;一部分组成武工队,由局长带领,转战蒙山前后的上冶、黄仁一带。1948年3月,县公安局移驻县城。6月,设立看守所,监押各类犯罪分子。8月,建立武装中队。1949年底,看守所归司法科。1950年,公安局增设人事股、经保股,并在全县9个区配齐了公安特派员。1951年8月1日,看守所由县法院归回公安局。1960年,设城关派出所。1965年,县武装中队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蒙阴县武装中队(属县武装部领导)。同年,成立岱崮派出所。1968年3月5日,公安机关实行军管,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机关蒙阴县军事管制小组。军管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由军代表担任。下设审判组、保卫组、民事组、秘书室。城关派出所改称城关公安组,并增设坦埠公安组,撤销岱崮派出所。1973年6月,撤销军管组,恢复公安局建制。武装中队移交公安局。恢复城关派出所,另外12个公社设公安员。从1975年以后,陆续恢复和增设各公社派出所。1978年9月,县局增设行政拘留所。1984年12月,县局增设政策法律研究室。
1987年6月,县交警队归公安局领导。至年底,全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副教导员1人,调研员3人。下设政工、政保、保卫、治安、预审、装备、通讯、消防科,办公室、政研室、信访室,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刑警队、交警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蒙阴县中队。除北贾庄乡外,14个乡(镇)均设派出所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39年夏,县政治保卫局(县公安局前身)成立,县委书记李成仕兼任局长,并设副局长1人,干事2人。1939年秋,改为社会部,李成仕兼部长,下设组织、社会两科。1940年7月,县公安局成立,有局长、巡官、警长、警士等职,并配有政卫队。1941年4月,公安局取消巡官、警长等编制,设立侦察股、审讯股、政卫队。10月,公安局撤销,保留审讯股,县委设直属特派员1人,领导公安保卫工作,其余人员合并到沂蒙专署公安局。1943年秋,县公安局恢复,设局长1人,辖侦察股、审讯股、秘书股、政卫队。1945年9月,设立侦察队,归侦察股领导,政卫队归审讯股领导。1947年1月,县公安局增设治安股、派遣队,并设蒙山分局。1947年7月,国民党军占领蒙阴全境,蒙山分局撤销。县公安局一部分病残人员转移到渤海地区;一部分组成武工队,由局长带领,转战蒙山前后的上冶、黄仁一带。1948年3月,县公安局移驻县城。6月,设立看守所,监押各类犯罪分子。8月,建立武装中队。1949年底,看守所归司法科。1950年,公安局增设人事股、经保股,并在全县9个区配齐了公安特派员。1951年8月1日,看守所由县法院归回公安局。1960年,设城关派出所。1965年,县武装中队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蒙阴县武装中队(属县武装部领导)。同年,成立岱崮派出所。1968年3月5日,公安机关实行军管,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机关蒙阴县军事管制小组。军管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由军代表担任。下设审判组、保卫组、民事组、秘书室。城关派出所改称城关公安组,并增设坦埠公安组,撤销岱崮派出所。1973年6月,撤销军管组,恢复公安局建制。武装中队移交公安局。恢复城关派出所,另外12个公社设公安员。从1975年以后,陆续恢复和增设各公社派出所。1978年9月,县局增设行政拘留所。1984年12月,县局增设政策法律研究室。
1987年6月,县交警队归公安局领导。至年底,全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副教导员1人,调研员3人。下设政工、政保、保卫、治安、预审、装备、通讯、消防科,办公室、政研室、信访室,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刑警队、交警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蒙阴县中队。除北贾庄乡外,14个乡(镇)均设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