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改行宪法,1910年(宣统二年)省设咨议局,府、县选送议员,民国因之。本县选送王东玕、赵久翰为议员。王兴廷于1921年选为候补议员,1923年补为议员。
1911年,奉自治筹备处令,提前赶办议会事宜。蒙阴县选出议员20人,参事员4人,成立了参议会。
议长:李殿卿、刘建寅(驻会)。
议员:公巍东、王兴元、赵洪麟、公毓塘、公焕东、宋鸿渐、刘京儒、李新斋、苏平章、逯怀方、唐汝玠、齐林亭、赵致君、魏家和、崔成奎、李步云、杨步瀛、李益斋。
参事员:赵久龄、公元俊、王东成、公燮臣。1913年王东成辞职,补选石立策充任(均驻会)。
自治委员:王吉钺、公乐溪,于1914年取消。
自治研究所: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省立自治筹备处,令各县资送学员。蒙阴县选送刘建寅、刘京儒。毕业回县后,于1909年立所招生,研究自治,8个月毕业。刘建寅任所长,刘京儒任教务。1921年(民国10年),济宁道续办自治会,本县选送学员5人:赵家灿、公汇东、王相武、赵基麟、郭文斋。第二年春立所招生,6个月毕业。所长赵家灿,教务郭文斋。
1936年和1946年,蒙阴县两次选举“国大”代表,翟临庄均当选。
附:清末、民国时期的议会和自治
清朝末年改行宪法,1910年(宣统二年)省设咨议局,府、县选送议员,民国因之。本县选送王东玕、赵久翰为议员。王兴廷于1921年选为候补议员,1923年补为议员。
1911年,奉自治筹备处令,提前赶办议会事宜。蒙阴县选出议员20人,参事员4人,成立了参议会。
议长:李殿卿、刘建寅(驻会)。
议员:公巍东、王兴元、赵洪麟、公毓塘、公焕东、宋鸿渐、刘京儒、李新斋、苏平章、逯怀方、唐汝玠、齐林亭、赵致君、魏家和、崔成奎、李步云、杨步瀛、李益斋。
参事员:赵久龄、公元俊、王东成、公燮臣。1913年王东成辞职,补选石立策充任(均驻会)。
自治委员:王吉钺、公乐溪,于1914年取消。
自治研究所: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省立自治筹备处,令各县资送学员。蒙阴县选送刘建寅、刘京儒。毕业回县后,于1909年立所招生,研究自治,8个月毕业。刘建寅任所长,刘京儒任教务。1921年(民国10年),济宁道续办自治会,本县选送学员5人:赵家灿、公汇东、王相武、赵基麟、郭文斋。第二年春立所招生,6个月毕业。所长赵家灿,教务郭文斋。
1936年和1946年,蒙阴县两次选举“国大”代表,翟临庄均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