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军支前
抗日战争爆发后,党先后派杨纯、李惠、宋铮、于波一大批女干部来本县发动妇女参加抗日救国运动。在区、乡、村建立起妇女抗日救国会。坡里镇的包丕菊,垛庄镇的韩、段、李、彭四大娘,坦埠镇的孙艳春、吴秀峰等,就是最早参加革命工作的典型。1940年,妇女干部于波、程振英配合游击小组执行伏击任务,击毙敌人1名。1941年,在大崮山区保卫战中,东上峪宋大嫂把情报藏在纂里,多次通过敌人封锁区,及时完成传递任务;宋桂莲和丈夫打入敌人内部,为抗日队伍提供了大量情报。在一次敌伪突袭八达峪村时,李大娘巧妙地掩护了高都区委两位干部脱险。垛庄区4位大娘掩护重病干部刘继先并护理8个伤员安全脱险归队。坡里镇包丕菊只身入虎穴,配合八路军消灭安平崮守敌阎兴聚部,得枪40余枝。野店区毛坪村苗丕兰同丈夫臧西山埋地雷,炸死、炸伤敌人5名,炸毁汽车1辆。1944年,毛坪村妇女干部高梅英配合村干部动员4名青年、野店村宋汉香动员3名青年参军。大上峪韩纪荣做好公爹思想工作,送丈夫参军。演马庄包丕花带领妇女在干部配合下,动员40人参军。1945年10月,本县成立“人民子弟兵团”,送子送郎参军的事迹遍及全县。坦埠村亓永志同时送两个儿子参军,蔡庄村张莲仁、上温村吴怀兰送郎上战场,受到称赞。东上峪村杨树花送郎参军,带动了本村青年朱玉庆等18名青年参军。坦埠村孙宝仁送两个闺女参军;高秀兰夫妇相争报名参军。在解放战争中,全县女青年参军的50人,参加后勤工作的49人。妇女们做军鞋缝军衣,碾米办饭,全力承担;战斗一结束,送茶、送饭、送铺草,拿出鸡蛋挂面、红枣水果慰问伤病员。1947年2月莱芜战役打响后,李家楼村的妇女,两天两夜碾小米1250多公斤;野店区烟庄村的“六姐妹”担当起全村工作,有的当村长,有的当会计,有的当财粮委员,把支前任务,完成得很好,《鲁中大众》报导了她们的事迹。1951年,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县妇女提出“镰刀锄头是刀枪,田园场间是战场”的口号,参加生产竞赛;有3.1万名妇女捐款5807.8万元(旧人民币)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对越“自卫反击战”期间,界牌乡直机关女职工,捐集慰问品和树种子寄给老山前线战士;垛庄镇以“孟良崮下十姐妹”名义,绣成“奋勇还击侵略者,保卫祖国立新功”锦旗,寄给边防战士;县直机关女职工和幼儿园小朋友都向南疆邮寄纪念品和慰问信。在1985年全县妇女拥军活动中共捐款1.1万元、鞋垫1万双,将现金购成慰问品一并寄往前线。1986年全县妇女又捐款1万余元,购买背心、春秋衣、书籍、录音机等物品,连同慰问信,分别寄给老山前线蒙阴籍战士。
二、妇幼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随着反封建斗争的开展,妇女的政治觉悟,日益提高,剪发、放足、学文化形成高潮,连50岁左右的妇女,都参加“识字班”学习。东高都村张贵芳自9岁就当童养媳,为争取自身解放,退掉不合理的婚约,参加了革命。演马庄苗丕兰也曾是童养媳,解除婚约后与毛坪村的民兵英雄臧西山幸福结合,并肩战斗,为妇女争取自由,开了个好头。
1953年3月,县成立了《婚姻法》宣传委员会,训练县、区、乡干部4946人,其中女干部685人;训练宣传员2325人,其中女宣传员456人;县、区报告员97人。设宣传棚4处,进行集市宣传13次,妇女受教育面达70%。通过宣传解决了一大批遗留问题。魏城乡公茂路的两个儿媳,常受婆母虐待,其中1个曾两次自杀未遂;其婆母懂法后,不再打骂并准许儿媳上民校和外出开会。东高都村有个寡妇与一男青年恋爱,但受封建思想束缚不敢结婚,在干部支持下,结婚成了家。这次宣传活动,全县共解决婚姻纠纷124起,其中依法惩办的大案5起。1986年,常路镇南围子村寡妇赵洪菊,因受外界干扰,不能改嫁,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给予正确处理。联城乡李家北山庄边桂田,为达到离婚的目的,长期虐待妻子马龙英;1987年底,县法院依法判处边桂田有期徒刑2年。
建国初期,县妇联举办新法接生员训练班6期,培训969人(次),对保证母婴健康,起了一定作用。1981年,对妇女劳动保护情况作了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申和制定了有关条文。全县托幼工作不断发展,福利设施逐步健全。1984年县成立了“少年儿童工作小组”,由团县委、总工会、县妇联、教育局联合发出倡议,号召为孩子们做实事,做好事;妇幼保健站、教育局联合举办广播讲座,宣讲婴、幼儿童保健常识;各乡(镇)免费为少年儿童放电影14场。通过考查总结,对托幼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有11人和15个集体。1985年,县妇联狠抓了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和幼儿园的改造及建设。还注意抓好家庭教育,开展适合儿童特征的歌咏、文体活动,对抚育儿童的智力开发,健康成长,显有成效。1986年和1987年,都召开庆祝“六一”幼儿文艺演出会并举行幼儿运动会,有18个单位的300多名小朋友参加演出,有22个单位200多名儿童参加运动会。通过检查,评选出棉纺织厂、县府幼儿园为先进单位,并对23名优秀保教工作者,进行表彰,颁发奖品。全县为幼儿园捐款3万余元,放电影43场次。1987年,建立乡镇中心幼儿园7处,投资12万元,配大、中型玩具32件,入托儿童382名。选拔输送17名幼师到省、地学习;组织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到棉纺织厂、县府幼儿园进行观摩教学;举办为期1个月(200多名小朋友参加)的“夏令营”活动,深受家长的欢迎。
1987年,省妇联授予常路镇妇联为“先进妇女组织”;坡里、安口、高都村妇代会为“先进妇代会”;大常路、小东崖、南围子村“妇女之家”为“先进妇女之家”。常路镇南围子村孙清菊、蒙阴镇北关村张永贞被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授予“优秀保教工作者”,同时被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三、参加生产
在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岁月里,妇救会组织妇女大搞纺织、手工、饲养、农牧业,实行生产自救,打破了日、伪的经济封锁,提高了妇女的政治地位。建国后,县妇联号召妇女坚持以生产为中心,勤俭建国、勤俭持家,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积极地投入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1952年,全县妇女总数为12万余人,女整半劳力为4.77万人,以变工互助组形式参加田间劳动;老年妇女则集中或分散照看孩子。野店区烟庄乡有212名妇女参加封山造林,年逾古稀的邱大娘也出现在治山队伍之中;两对结婚两天的新夫妇并肩战斗在造林工地上。坦埠区张林村公丕莲带领15名妇女封山造林40亩。
1978年后,县妇联改变了过去单纯发动妇女参加生产的办法;注意引导妇女在科学养殖、副业加工方面大显身手。在生产实践中,出现了一大批治家有方,经营有术的人才。常路灯泡厂80名职工中就有女工70余名。全县2.38万个体专业户中以妇女经营为主的就有5966户。50%的青壮年妇女投入了以家庭养殖业为主的商品生产活动。坡里镇有1500余人经商,200多人缝纫,3000多人搞饮食服务业,从事林果、养禽、养蚕、养兔的则更为普遍。巨山乡养鸡专业户马红梅,1年向社会提供种蛋1.2万个,种鸡1.2万只,收入达1.46万元。坦埠镇蹇家庄村戴福花娘3个养兔200只,年纯收入1万元。垛庄镇杨德荣做豆腐皮1年收入2000余元,摘掉了贫困帽子。旧寨乡马家庄王翠云,专业缝纫年收入2000余元。1987年,全县除以妇女为主的经商专业户、庭院养殖者以外,还有1000多名妇女从事地毯加工,400多名妇女从事刺绣,200多名妇女从事钩织,600多名妇女从事草编,以供外贸出口。同年县妇联派出人员到常路镇南围子包点扶贫,为该村解决贷款5万元,兴修水利,实行机改电,扩大水浇地200亩,户户安上了电灯;办起草编厂,安排职工80余人,每人每月发工资60余元,使全村群众的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同年,县妇联举办妇女第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召开乡镇妇联主任节柴改灶现场会;在坦埠镇搞移风易俗宣传教育试点等,都做出了一定成效。
四、参政议政
全县广大妇女在1942年的“双减一增”和1946年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政治上得到解放,生活上得到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关心国家大事的积极分子。女青年赵淑云、赵淑欣等多人,被提拔为区、乡妇女干部。北楼村的赵传珍、温村的丁纪兰等都是当时的积极分子。高都区召开斗争地主薛茂勋、薛锡恩的群众大会,有千名妇女参加。郭家水营妇女会的崔珍与恶霸地主郭大范展开面对面的斗争,打击了封建势力的气焰。还有些妇女在对敌斗争中表现了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精神。山东省妇联执行委员陈若克在大崮山战斗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大上峪识字班干部王贞兰在1947年被国民党“还乡团”抓住,严刑拷打。她铁骨铮铮,坚强不屈,视死如归,光荣牺牲。
建国初,全县有女党员875人,县、区、妇女专职干部24人,村妇联主任以上的干部535人,其中有27人当选为乡政委员,人民代表中女代表占29.3%。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广大妇女从个体生产者转变为集体组织的成员,其社会地位随之提高。1957年,全县474处农业社中,妇女任正副社长的有170名,任管委会委员的625名,任会计的150名。1987年,全县有女党员1603人。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协、县直机关和各乡(镇)中,共有数十名妇女分别担任领导职务。
为提高妇女政治、文化素质,加强其参政议政、科技兴农能力,1951年全县举办“识字班”和“速成识字班”395处,参加学习的妇女7000余人。1962年,县妇联对全县2000余名基层女干部,分期分片进行了集训。1979年以来为适应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利用办夜校、联户学习班等形式,组织妇女成立各种类型的专业队,培训各类女技术员达1107人。全县乡镇企业女工1941人,工交财贸女职工2485人,女民办教师438人,女乡村医生502人,上述职工中,有340名妇女参加各级领导班子。1984年,全县开展了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的“四自”活动,各区、乡都举办了妇女干部轮训班,建立“妇女之家”102处,举办文化、技术培训班5期。举行女能人报告会、知识竞赛活动和技术表演。1987年,女职工中,参加农业广播学习的118人,中专、电大函授学习的322人,电视中专学习的28人,女干部进县以上党校脱产学习2年的20人。
第三节 主要活动
一、拥军支前
抗日战争爆发后,党先后派杨纯、李惠、宋铮、于波一大批女干部来本县发动妇女参加抗日救国运动。在区、乡、村建立起妇女抗日救国会。坡里镇的包丕菊,垛庄镇的韩、段、李、彭四大娘,坦埠镇的孙艳春、吴秀峰等,就是最早参加革命工作的典型。1940年,妇女干部于波、程振英配合游击小组执行伏击任务,击毙敌人1名。1941年,在大崮山区保卫战中,东上峪宋大嫂把情报藏在纂里,多次通过敌人封锁区,及时完成传递任务;宋桂莲和丈夫打入敌人内部,为抗日队伍提供了大量情报。在一次敌伪突袭八达峪村时,李大娘巧妙地掩护了高都区委两位干部脱险。垛庄区4位大娘掩护重病干部刘继先并护理8个伤员安全脱险归队。坡里镇包丕菊只身入虎穴,配合八路军消灭安平崮守敌阎兴聚部,得枪40余枝。野店区毛坪村苗丕兰同丈夫臧西山埋地雷,炸死、炸伤敌人5名,炸毁汽车1辆。1944年,毛坪村妇女干部高梅英配合村干部动员4名青年、野店村宋汉香动员3名青年参军。大上峪韩纪荣做好公爹思想工作,送丈夫参军。演马庄包丕花带领妇女在干部配合下,动员40人参军。1945年10月,本县成立“人民子弟兵团”,送子送郎参军的事迹遍及全县。坦埠村亓永志同时送两个儿子参军,蔡庄村张莲仁、上温村吴怀兰送郎上战场,受到称赞。东上峪村杨树花送郎参军,带动了本村青年朱玉庆等18名青年参军。坦埠村孙宝仁送两个闺女参军;高秀兰夫妇相争报名参军。在解放战争中,全县女青年参军的50人,参加后勤工作的49人。妇女们做军鞋缝军衣,碾米办饭,全力承担;战斗一结束,送茶、送饭、送铺草,拿出鸡蛋挂面、红枣水果慰问伤病员。1947年2月莱芜战役打响后,李家楼村的妇女,两天两夜碾小米1250多公斤;野店区烟庄村的“六姐妹”担当起全村工作,有的当村长,有的当会计,有的当财粮委员,把支前任务,完成得很好,《鲁中大众》报导了她们的事迹。1951年,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县妇女提出“镰刀锄头是刀枪,田园场间是战场”的口号,参加生产竞赛;有3.1万名妇女捐款5807.8万元(旧人民币)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对越“自卫反击战”期间,界牌乡直机关女职工,捐集慰问品和树种子寄给老山前线战士;垛庄镇以“孟良崮下十姐妹”名义,绣成“奋勇还击侵略者,保卫祖国立新功”锦旗,寄给边防战士;县直机关女职工和幼儿园小朋友都向南疆邮寄纪念品和慰问信。在1985年全县妇女拥军活动中共捐款1.1万元、鞋垫1万双,将现金购成慰问品一并寄往前线。1986年全县妇女又捐款1万余元,购买背心、春秋衣、书籍、录音机等物品,连同慰问信,分别寄给老山前线蒙阴籍战士。
二、妇幼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随着反封建斗争的开展,妇女的政治觉悟,日益提高,剪发、放足、学文化形成高潮,连50岁左右的妇女,都参加“识字班”学习。东高都村张贵芳自9岁就当童养媳,为争取自身解放,退掉不合理的婚约,参加了革命。演马庄苗丕兰也曾是童养媳,解除婚约后与毛坪村的民兵英雄臧西山幸福结合,并肩战斗,为妇女争取自由,开了个好头。
1953年3月,县成立了《婚姻法》宣传委员会,训练县、区、乡干部4946人,其中女干部685人;训练宣传员2325人,其中女宣传员456人;县、区报告员97人。设宣传棚4处,进行集市宣传13次,妇女受教育面达70%。通过宣传解决了一大批遗留问题。魏城乡公茂路的两个儿媳,常受婆母虐待,其中1个曾两次自杀未遂;其婆母懂法后,不再打骂并准许儿媳上民校和外出开会。东高都村有个寡妇与一男青年恋爱,但受封建思想束缚不敢结婚,在干部支持下,结婚成了家。这次宣传活动,全县共解决婚姻纠纷124起,其中依法惩办的大案5起。1986年,常路镇南围子村寡妇赵洪菊,因受外界干扰,不能改嫁,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给予正确处理。联城乡李家北山庄边桂田,为达到离婚的目的,长期虐待妻子马龙英;1987年底,县法院依法判处边桂田有期徒刑2年。
建国初期,县妇联举办新法接生员训练班6期,培训969人(次),对保证母婴健康,起了一定作用。1981年,对妇女劳动保护情况作了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申和制定了有关条文。全县托幼工作不断发展,福利设施逐步健全。1984年县成立了“少年儿童工作小组”,由团县委、总工会、县妇联、教育局联合发出倡议,号召为孩子们做实事,做好事;妇幼保健站、教育局联合举办广播讲座,宣讲婴、幼儿童保健常识;各乡(镇)免费为少年儿童放电影14场。通过考查总结,对托幼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有11人和15个集体。1985年,县妇联狠抓了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和幼儿园的改造及建设。还注意抓好家庭教育,开展适合儿童特征的歌咏、文体活动,对抚育儿童的智力开发,健康成长,显有成效。1986年和1987年,都召开庆祝“六一”幼儿文艺演出会并举行幼儿运动会,有18个单位的300多名小朋友参加演出,有22个单位200多名儿童参加运动会。通过检查,评选出棉纺织厂、县府幼儿园为先进单位,并对23名优秀保教工作者,进行表彰,颁发奖品。全县为幼儿园捐款3万余元,放电影43场次。1987年,建立乡镇中心幼儿园7处,投资12万元,配大、中型玩具32件,入托儿童382名。选拔输送17名幼师到省、地学习;组织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到棉纺织厂、县府幼儿园进行观摩教学;举办为期1个月(200多名小朋友参加)的“夏令营”活动,深受家长的欢迎。
1987年,省妇联授予常路镇妇联为“先进妇女组织”;坡里、安口、高都村妇代会为“先进妇代会”;大常路、小东崖、南围子村“妇女之家”为“先进妇女之家”。常路镇南围子村孙清菊、蒙阴镇北关村张永贞被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授予“优秀保教工作者”,同时被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三、参加生产
在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岁月里,妇救会组织妇女大搞纺织、手工、饲养、农牧业,实行生产自救,打破了日、伪的经济封锁,提高了妇女的政治地位。建国后,县妇联号召妇女坚持以生产为中心,勤俭建国、勤俭持家,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积极地投入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1952年,全县妇女总数为12万余人,女整半劳力为4.77万人,以变工互助组形式参加田间劳动;老年妇女则集中或分散照看孩子。野店区烟庄乡有212名妇女参加封山造林,年逾古稀的邱大娘也出现在治山队伍之中;两对结婚两天的新夫妇并肩战斗在造林工地上。坦埠区张林村公丕莲带领15名妇女封山造林40亩。
1978年后,县妇联改变了过去单纯发动妇女参加生产的办法;注意引导妇女在科学养殖、副业加工方面大显身手。在生产实践中,出现了一大批治家有方,经营有术的人才。常路灯泡厂80名职工中就有女工70余名。全县2.38万个体专业户中以妇女经营为主的就有5966户。50%的青壮年妇女投入了以家庭养殖业为主的商品生产活动。坡里镇有1500余人经商,200多人缝纫,3000多人搞饮食服务业,从事林果、养禽、养蚕、养兔的则更为普遍。巨山乡养鸡专业户马红梅,1年向社会提供种蛋1.2万个,种鸡1.2万只,收入达1.46万元。坦埠镇蹇家庄村戴福花娘3个养兔200只,年纯收入1万元。垛庄镇杨德荣做豆腐皮1年收入2000余元,摘掉了贫困帽子。旧寨乡马家庄王翠云,专业缝纫年收入2000余元。1987年,全县除以妇女为主的经商专业户、庭院养殖者以外,还有1000多名妇女从事地毯加工,400多名妇女从事刺绣,200多名妇女从事钩织,600多名妇女从事草编,以供外贸出口。同年县妇联派出人员到常路镇南围子包点扶贫,为该村解决贷款5万元,兴修水利,实行机改电,扩大水浇地200亩,户户安上了电灯;办起草编厂,安排职工80余人,每人每月发工资60余元,使全村群众的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同年,县妇联举办妇女第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召开乡镇妇联主任节柴改灶现场会;在坦埠镇搞移风易俗宣传教育试点等,都做出了一定成效。
四、参政议政
全县广大妇女在1942年的“双减一增”和1946年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政治上得到解放,生活上得到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关心国家大事的积极分子。女青年赵淑云、赵淑欣等多人,被提拔为区、乡妇女干部。北楼村的赵传珍、温村的丁纪兰等都是当时的积极分子。高都区召开斗争地主薛茂勋、薛锡恩的群众大会,有千名妇女参加。郭家水营妇女会的崔珍与恶霸地主郭大范展开面对面的斗争,打击了封建势力的气焰。还有些妇女在对敌斗争中表现了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精神。山东省妇联执行委员陈若克在大崮山战斗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大上峪识字班干部王贞兰在1947年被国民党“还乡团”抓住,严刑拷打。她铁骨铮铮,坚强不屈,视死如归,光荣牺牲。
建国初,全县有女党员875人,县、区、妇女专职干部24人,村妇联主任以上的干部535人,其中有27人当选为乡政委员,人民代表中女代表占29.3%。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广大妇女从个体生产者转变为集体组织的成员,其社会地位随之提高。1957年,全县474处农业社中,妇女任正副社长的有170名,任管委会委员的625名,任会计的150名。1987年,全县有女党员1603人。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协、县直机关和各乡(镇)中,共有数十名妇女分别担任领导职务。
为提高妇女政治、文化素质,加强其参政议政、科技兴农能力,1951年全县举办“识字班”和“速成识字班”395处,参加学习的妇女7000余人。1962年,县妇联对全县2000余名基层女干部,分期分片进行了集训。1979年以来为适应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利用办夜校、联户学习班等形式,组织妇女成立各种类型的专业队,培训各类女技术员达1107人。全县乡镇企业女工1941人,工交财贸女职工2485人,女民办教师438人,女乡村医生502人,上述职工中,有340名妇女参加各级领导班子。1984年,全县开展了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的“四自”活动,各区、乡都举办了妇女干部轮训班,建立“妇女之家”102处,举办文化、技术培训班5期。举行女能人报告会、知识竞赛活动和技术表演。1987年,女职工中,参加农业广播学习的118人,中专、电大函授学习的322人,电视中专学习的28人,女干部进县以上党校脱产学习2年的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