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审计机构建立以来,即按宪法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县行政事业、企业、基本建设3大部类进行审计。1984~1987年共审66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44万元,应缴财政额93万元(已缴财政78万元)。基本建设超计划投资290.7万元。
第四章 审计监督
自审计机构建立以来,即按宪法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县行政事业、企业、基本建设3大部类进行审计。1984~1987年共审66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44万元,应缴财政额93万元(已缴财政78万元)。基本建设超计划投资29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