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1958年,对社会商品零售额、主要商品销售、农产品采购和供应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1959年国家对工农业产品划为一、二、三类,分别进行管理:一类商品由国家实行统购统销;二类商品由国家实行计划收购、派购和计划供应;对三类商品实行指导性计划,分别由商业、供销、粮食、外贸部门自行安排购销。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额改为指导性计划。对粮食、油料、生猪等由统购、派购改行合同定购,完成合同订购以外的产品,实行市场调节,农产品全部放开,允许多渠道经营。一、二类商品除对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化肥、农药、食盐、食糖、铁丝、元钉、卷烟、棉布、涤棉布等19种继续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其余商品分别实行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
对统配物资,1980年前实行计划分配,不准搞计划外经营。此后,对工业产品缩小了指令性计划范围,计划内物资分配量减少,计划外物资供应量增多。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所需材料,除对重点基建工程给予补助外,主要靠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第二节 流通计划管理体制
1953~1958年,对社会商品零售额、主要商品销售、农产品采购和供应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1959年国家对工农业产品划为一、二、三类,分别进行管理:一类商品由国家实行统购统销;二类商品由国家实行计划收购、派购和计划供应;对三类商品实行指导性计划,分别由商业、供销、粮食、外贸部门自行安排购销。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额改为指导性计划。对粮食、油料、生猪等由统购、派购改行合同定购,完成合同订购以外的产品,实行市场调节,农产品全部放开,允许多渠道经营。一、二类商品除对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化肥、农药、食盐、食糖、铁丝、元钉、卷烟、棉布、涤棉布等19种继续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其余商品分别实行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
对统配物资,1980年前实行计划分配,不准搞计划外经营。此后,对工业产品缩小了指令性计划范围,计划内物资分配量减少,计划外物资供应量增多。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所需材料,除对重点基建工程给予补助外,主要靠建设单位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