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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货币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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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以来,本县流通的货币有银锭、制钱、铜元、银元、银角和纸币。
一、银锭
银锭亦称“元宝”。在清末、民初仍作为货币流通。大锭重48两,中锭10两左右。小锭通称“锞子”,重1~5两。碎银亦称“粒银”,多在1两以下。1933年银本位货币废两改元,由银元代替,银锭不再使用。
二、制钱
制钱为铜质圆形,中有方孔,上面铸朝代年号,一千文为一串,民国初期,逐渐停用。
三、铜元
铜元于1900年(清光绪廿二年)在广东铸造,正面铸有“大清铜币”四字,每枚重库平二钱,当制钱十文。也有当五文、廿文者。1912年(民国元年)铸“开国纪念铜币”,与清代铜币混合使用。流行最广的是当制钱十文和廿文的铜元,五十枚为一吊,一般为四十九枚,称“九八钱”。铜元兑换银元,开始三至五吊兑一元,因铜元不便储存携带,逐年上升到六至八吊兑一元。
四、银元
在蒙阴市场流通的银元始于清末,光绪年间铸“盘龙图案”银元,俗称“龙洋”,每枚重库平七钱二分,含纯银九成。1912年铸孙中山半身侧面像图案银元,1914年铸袁世凯头像银元,1932年铸帆船图案银元。1935年南京政府实行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通货膨胀,银元又在市面出现,自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按一定比率收兑,不准作货币流通和私自买卖。
五、银角
银角亦称“小洋”,是清末以来银辅币的通称。有伍角、贰角、壹角、伍分四种,十角兑银元一元。
六、纸币
(一)法币 1935年南京政府以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家银行发行的纸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简称“法币”,并用法币收兑银元和民间藏银。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因通货膨胀,法币贬值,1942年将“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简称关金)作为纸币投入市面流通。1948年8月,又发行“金元券”代替已崩溃的法币,当时蒙阴县境内国民党势力已全部肃清,此币没有在市面流通。
(二)省钞 1896年山东官银号(初名通济官钱局)首次发行钞票。1912年后,山东银行(后改名山东商业银行)、山东民生银行、山东恒大银号、山东当业银行、山东平市官钱局,相继发行银两票、银元票,钱票。1925年军阀张宗昌督鲁时,创设山东省银行,发行省钞,并发行两次军事债券,称新旧军用票,强制在全省使用。1931年山东省政府发行“山东省库券”,也作为货币在市面流通。
(三)当地杂钞 民国初期至1930年,县内盛行当地杂钞,凡参加商会的商号,都可申请发行钞票,商会按其呈报资本的1/3,最多不超过1/2核批发行限额,票面盖有商会印章。县城内发行钞票者有30余家。1931年全省统一货币制度,当地杂钞逐渐取缔。
(四)北海币 由北海银行发行,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山东革命根据地流通的主要货币。1941年夏,开始在本县解放区流通,币值稳定,深受人民欢迎。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以人民币1元折北海币100元的比例收兑,以后不再发行。
(五)人民币 1948年12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陆续收回解放区发行的地方性货币。1955年3月,发行新人民币,收兑旧人民币,比率为1:10000;票面金额有壹、贰、伍分,壹、贰、伍角,壹、贰、叁、伍、拾元11档。1964年4月15日至5月15日收兑苏联代印的1953年版叁元、伍元、拾元三种票券,以后停止流通使用。现行人民币主币票面金额有壹、贰、伍、拾、伍拾、壹百元6档。1957年12月,发行铝质辅币有壹分、贰分、伍分3种。1980年发行壹角、贰角、伍角铜质辅币和壹元镍质硬币。
抗日战争期间,日伪在沦陷区强制使用伪钞“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纸币,票面金额有壹元至五百元多种。1941年汪伪中央银行发行伪钞“储备券”,在本县流通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