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战争频繁,民不聊生,广大人民生活极为贫困,建筑事业非常落后,全县没有从事建筑的专门组织,只有为数很少的石匠、瓦匠、木匠,分布于乡村。到施工季节,由有组织能力的工头,聚集部分工匠,到各地修建。县城凡有工程建设,均招募民间工头,组织力量,进行施工,工程完竣,即行解散。农村的房屋建筑,除请少量工匠外,多采取邻帮相助的办法。1953~1958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基本好转,县城建筑工程逐步增多,本县自发建筑组织也有所发展,人员发展到200多人;新泰建筑队在县城有50多人施工。1958年本县建筑队已能承担较复杂的工程项目;新泰建筑队于年底撤离县城。1959年4月,县成立了建筑公司,是由北关、下庄、安子沟的建筑人员为主要骨干组织起来的,共400人。由于当时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和其他原因,于1961年秋撤销。1963年,城郊区又将北关、下庄、安子沟3个村的建筑人员重新组织起来,成立城郊区建筑生产合作社,有170人;1966年8月改为县属集体企业。1967~1968年全县先后建立区建筑队13个。1987年,全县经过上级业务部门审定的县、乡镇、村建筑企业共24个,从业人员4446人,其中正式工273人、合同工1209人、临时工2964人,内有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3人、五级以上技术人员682人。县建筑工程公司,能承包13层以下楼房、18米跨的桥涵和24米跨的工业厂房等工程项目;1987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8924元。
第一节 建筑队伍
解放前,战争频繁,民不聊生,广大人民生活极为贫困,建筑事业非常落后,全县没有从事建筑的专门组织,只有为数很少的石匠、瓦匠、木匠,分布于乡村。到施工季节,由有组织能力的工头,聚集部分工匠,到各地修建。县城凡有工程建设,均招募民间工头,组织力量,进行施工,工程完竣,即行解散。农村的房屋建筑,除请少量工匠外,多采取邻帮相助的办法。1953~1958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基本好转,县城建筑工程逐步增多,本县自发建筑组织也有所发展,人员发展到200多人;新泰建筑队在县城有50多人施工。1958年本县建筑队已能承担较复杂的工程项目;新泰建筑队于年底撤离县城。1959年4月,县成立了建筑公司,是由北关、下庄、安子沟的建筑人员为主要骨干组织起来的,共400人。由于当时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和其他原因,于1961年秋撤销。1963年,城郊区又将北关、下庄、安子沟3个村的建筑人员重新组织起来,成立城郊区建筑生产合作社,有170人;1966年8月改为县属集体企业。1967~1968年全县先后建立区建筑队13个。1987年,全县经过上级业务部门审定的县、乡镇、村建筑企业共24个,从业人员4446人,其中正式工273人、合同工1209人、临时工2964人,内有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3人、五级以上技术人员682人。县建筑工程公司,能承包13层以下楼房、18米跨的桥涵和24米跨的工业厂房等工程项目;1987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89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