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由县府建设科、第三科分管工业。1949年3月县合作推进社、1950年县供销合作总社兼管手工业。
1953年成立手工业联社。1956年10月成立县工业局,与手工业联社合署办公,下设组织教育、供销、计划统计、财务会计、人事工薪、生产、秘书科,有干部18人。1958年1月,县府成立工业交通办公室;3月,撤销工业局,另设轻工业局、重工业局、煤炭局、机械局;秋,撤销手工业联社,其业务移交给轻工业局。1959年4月,县成立手工业管理局。1960年4月,县工交办公室改称工交领导小组;5月,轻、重工业局,煤炭局,机械局,又合为工业局。1963年2月,县手工业管理局复称手工业联社。“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业机构解体。1968年2月恢复工交办公室。1979年工交办公室改称经济委员会。1986年9月,县经济委员会成立工业公司、轻工业公司,主管县直工业。1987年底,经济委员会、工业公司、轻工业公司,共有干部、职工58人。
1966年10月,县成立农电办公室,负责岱崮、坦埠一带农电线路建设。1969年10月成立城电小组,管理城区用电。1970年7月,发电厂、农电办公室、城电小组合并为农业用电管理所,为政企合一的职能部门,当时有干部职工29人。1975年12月改为供电局。1984年8月,供电局改称供电公司。1987年底,全县有12处供电站,全公司有职工127人,其中干部21人、工程技术人员5人。
第一章 机构沿革
民国时期,由县府建设科、第三科分管工业。1949年3月县合作推进社、1950年县供销合作总社兼管手工业。
1953年成立手工业联社。1956年10月成立县工业局,与手工业联社合署办公,下设组织教育、供销、计划统计、财务会计、人事工薪、生产、秘书科,有干部18人。1958年1月,县府成立工业交通办公室;3月,撤销工业局,另设轻工业局、重工业局、煤炭局、机械局;秋,撤销手工业联社,其业务移交给轻工业局。1959年4月,县成立手工业管理局。1960年4月,县工交办公室改称工交领导小组;5月,轻、重工业局,煤炭局,机械局,又合为工业局。1963年2月,县手工业管理局复称手工业联社。“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业机构解体。1968年2月恢复工交办公室。1979年工交办公室改称经济委员会。1986年9月,县经济委员会成立工业公司、轻工业公司,主管县直工业。1987年底,经济委员会、工业公司、轻工业公司,共有干部、职工58人。
1966年10月,县成立农电办公室,负责岱崮、坦埠一带农电线路建设。1969年10月成立城电小组,管理城区用电。1970年7月,发电厂、农电办公室、城电小组合并为农业用电管理所,为政企合一的职能部门,当时有干部职工29人。1975年12月改为供电局。1984年8月,供电局改称供电公司。1987年底,全县有12处供电站,全公司有职工127人,其中干部21人、工程技术人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