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17个水源单位中,有16个单位的水细菌含量超过饮水标准(细菌含量不超过100个/毫升,大肠菌群含量不超过3个/毫升),其细菌含量均在110~3510个/毫升之间。只有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符合饮水标准,但在丰水期也不符合饮水标准。
县城17个水源单位中,有16个单位的水细菌含量超过饮水标准(细菌含量不超过100个/毫升,大肠菌群含量不超过3个/毫升),其细菌含量均在110~3510个/毫升之间。只有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符合饮水标准,但在丰水期也不符合饮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