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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采种育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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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封山造林多采用直播种子的方法,致使种子需要量大,发芽率低,管理困难,成林面积较小。1950年全县育苗面积只有200亩,满足不了大面积造林的需要。1955年后,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队开始在山沟、山坡、梯田就地育苗。品种主要有松、柏、刺槐、椿树和少量软枣、桃、梨等经济树种,当时群众称为“山地苗圃”。至1959年全县有山地苗圃2500亩,洼地苗圃400亩,提供苗木2500万株。1960年后,由山地育苗转向低洼较好的地块育苗。开始以松、柏为主,发展到泡桐、杨树、苹果、桃、杏、桑、花椒等多种树种。其种子除引进树种外,绝大部分为自采自育。1964年至1968年,全县每年育苗面积8000~10000亩,提供苗木1亿株左右。从1970年开始,社、队每年育苗面积一般为3000~5000亩。除自栽外,逐渐向商品苗发展。种子除林业部门分配少量的以外,大部分为自采自育。1980年后,因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社、队集体苗圃逐渐消失,村民在责任田和有条件的闲散地块进行育苗,主要以苹果、山楂、板栗商品苗木为主,楸树、杂交杨、泡桐、刺槐等也基本满足了需要。从1984年开始,进入楸树发展的高峰时期,至1986年共育楸树苗185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