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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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沂水县法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法打击惩罚犯罪、调节民商事关系、监督和支持行
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11年,县法院设办
公室、政治处(内设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立案庭(信访办)、刑事审判一庭、民事
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审判监督庭、执行局(
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政策研究室(审委会办公室)、法警大队(内设一
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监察室、行政装备科、财务稽查科、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刑事审
判二庭、工会、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和马站人民法庭、杨庄人民法庭、沙沟人民法庭、
诸葛人民法庭、黄山铺人民法庭、崔家峪人民法庭、高庄人民法庭、姚店子人民法庭、许家
湖人民法庭。有在职干警178人。
  2011年,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法院
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妇联、山东省综治办授予“山东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
体”,被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中院授予“全市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平安临沂建
设先进单位、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民三庭荣立集体二等功;民一庭荣立集体三等功;杨庄
法庭、高庄法庭被评为全市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单位;马站法庭党支部被市委政法委
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有29人分别被市委、市政府、市中院、省委、省政府及省部
级以上单位表彰。
  【刑事审判】 2011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35件,审结515件,判处犯罪分子756人。
依法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霸痞势力、寻衅滋事等犯
罪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依法审判此类案件278件,惩处犯罪分子454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
营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17件,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实行判前社会调查,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一些偶犯、从犯和一些主观恶性不大的一般青少
年犯罪案件,从轻判处;积极运用司法调解手段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力促刑事被害
人与被告人达成附带民事赔偿协议,共审结此类案件172件,调解170件,调解率达到98.8%。
  【民商事审判】 2011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361件(含旧存86件),审结8320件,
结案率为99.5%。重点审理好涉及招商引资、工程建设、旅游开发、拆迁安置等案件76件,为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
的审理,依法审结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2442件;审结涉
及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用补偿等案件127件,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劳动争
议案件,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80%以上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有效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
;依法维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积极主动地为经济发展清障解难,共审结买卖
、借款、保险、担保、融资等合同纠纷案件4336件;积极配合产业升级,妥善审理企业破产
、公司清算等案件,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4件,审结4件,努力帮助县政府做好职工安置工
作,有力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相关经验做法被《平安山东周刊》《山东法制报》《
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发;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制裁力度,共审
结借款、保险、担保、融资等合同纠纷案件2890件,标的额达1.24亿元,防止了国有资产流
失,维护了国家金融安全。
  【行政审判】 2011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05件,审结204件,结案率为99.5%,其中
202件通过行政协调方式得到了解决,协调率为99%;认真做好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共审查执
行非诉执行案件172件,标的额102.6万元,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应对《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面临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建立由法院审查、政府组织实施的
“裁执分离”强制拆迁模式,统筹兼顾支持地方发展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审判监督】 2011年,严把再审案件立案关,规范和完善案件听证制度,对符合再审条
件的案件进行认真复查,依法审结本院审委会决定再审和上级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20件,维
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审查,依法驳回当事人申诉,同时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有效避免了重复申诉和上访,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促进了审判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共
评查卷宗10816卷,通过开展评查工作和考核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
  【立案和信访】 2011年,按照“便民诉讼无缝隙,司法服务零距离”的工作要求,全面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建立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进多元化矛盾纠
纷解决机制建设,制定出台了《“三调联动”诉调对接操作办法》,与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
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办法》,积极做好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
解的有效衔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建立繁简分流机制,不断提高审判效率,案件简易程序
适用率达81.7%;大力推行“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小额速裁”和“马锡五式”审判
方式,诉前调解1786件,司法确认481件,小额速裁358件,调解撤诉率为85.8%、自动履行率
为74.2%,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关于贯
彻落实信访五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用群众观点统揽涉诉信访工作,逐步构建“党委领
导、法院理诉、政府解难、多元化解”的信访工作格局。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对经济确有困
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52.6万元,发放执行救助基金8万余元。
  【执行工作】 2011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655件,执结1618件,执结标的1.42亿元。成立
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执行对话机制“三个机制”,
完善了执行信息网络管理制度、执行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救助制度、执行联络员制度“四项
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基础建设】 基础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11年,制定出台了《沂水县人民法院加强
法庭工作的意见》,实行院领导联系法庭制度和司法警察派驻法庭制度。启动了高庄、许家
湖、黄山铺人民法庭审判楼改建工程。更新添置办案车辆,为办案庭室配备微机、复印机、
传真机等办案工具,极大地改善了工作条件。
  【管理和改革】 全面系统地制定完善了审判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以流程管理为依托
,以质效考评为导向,以信息手段为支撑,以高快好省为目标”的审判管理体系。一是搭建
信息化网络平台,健全审判管理一体化网络,引进了司法文书纠错系统,为促进司法公正高
效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审判质效管理,构建起以院长和审委会领导、专门审判管理机构主
导、各层面管理主体积极参与、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大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形成了覆盖审
判业务、队伍管理、机关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五个中心”(诉调对接管理协调中心,执行工
作协调指挥中心,审判质效监管评估中心,审判绩效跟踪考核中心,违法违纪预防查处中心
)。三是实行审判流程的节点控制和扎口管理,实现了对审判执行工作“全业务、全流程、
全覆盖”跟踪监督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的效能。司法行政工作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为
服务审判一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
“群众观点大讨论”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建党90周年,组织干警到革命基地接受红色
教育,举办“党在我心中”主题演讲、唱红歌文艺汇演,积极参与建党征文活动、书画摄影
展活动,通过一系列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了“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大力加
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干警“五种能力”,即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
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髓的能力、认识和把握平衡各
方利益关系的能力。达到使干警掌握国情、民情和社情、掌握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
、掌握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切实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的目的。坚持“一岗双责
”,通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廉政自省日活动、谈心活动和干警家属助廉活动
,深入开展“万案当事人”大回访活动,狠抓廉政教育、监督制约和违法违纪查处,干警的
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坚持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进行了15个党支部改选工作,按照
“支部建在法庭上”的要求,在部分法庭设立了专职支部书记。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开展了
“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
   (陈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