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9&rec=30&run=13


  【概况】 沂水县旅游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和法规;拟定全县旅游业管理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旅游规划、旅游市场开发、
旅游信息调研和全县旅游行业管理;指导实施全县重点旅游区的规划开发建设和重点旅游产
品的开发;组织全县旅游业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负责全县旅游项目的审核、报批工
作;组织开展旅游业对外合作交流;监管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
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2011年,局设办公室、市场开发科、行业管理科、规划科4个
科室,有工作人员25人。
  2011年,全县旅游业继续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已建成开放景区12处,其中4A级
6处(数量居全省县域第一)、3A级4处、2A级2处,发展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省级工
农业旅游示范点5个;星级饭店9家,星级餐馆4家,旅行社19家;省级金牌旅游购物商店1家
;省级旅游强镇4处。在广州举行的首届全国县域旅游之星评选活动中,沂水县被中国旅游协
会评为“2011十大县域旅游之星”。2011年全年接待游客54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3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21%和36%。
  【旅游景区开发】 继续贯彻“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市场运作,集群发展”的旅游发展
战略。2011年,全县新增3A级景区(沂蒙山酒文化园)1处,新增2A级景区(中和花都)1处
,全县A级景区总数达到12处。全年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共投入旅游开发建设资金7.7亿元,总
投资2.36亿元的萤光湖二期和投资7000万元的刘南宅旅游文化街已对外开放,投资6800万元
的沂河世纪广场酒店即将建成营业。重点项目的大力推进,进一步丰富了全县旅游产品内涵
,加快了旅游产品转型,为全县旅游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旅游市场营销】 2011年全县投资4600万元对旅游市场进行大力宣传。一是强化政府主
导宣传。在动车组杂志《旅伴》连续刊登了3个月的沂水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广告;在日照至北
京的特快列车上,做了28块为期7个月的海报版广告;在济南火车站广场设立3块大型户外广
告牌;在济青南线高速公路东西两方向分别设立1块跨桥户外广告牌;参加了由山东省旅游局
主办的在济南泉城广场和北京中央电视塔广场的《好客山东》旅游形象品牌大型展览。二是
利用媒体宣传。在《大众日报》《鲁中晨报》《青岛早报》《齐鲁晚报》《时代地理》等平
面媒体及在中央电视台七套频道《乡土》栏目、中央电视台二套《第一时间》栏目、山东卫
视《齐鲁春早》公益广告栏目、山东卫视体育频道《成长》栏目等动态媒体对全县旅游整体
形象进行了大力宣传。三是出台大团队奖励政策。较快扩大了省外客源市场。四是积极开展
国民休闲汇活动。在省政府和省旅游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沂水县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
精心策划了萤光湖浪漫缘聚活动,天上王城景区的天上王城冰FUN节、丰收英雄季、沂蒙亲情
集团亲子夏令营、缤纷秋实采摘活动等一系列休闲活动,使游客量显著增加。
  【旅游行业管理】 重点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认真做好“清明”、“五一”、“端午
”、“十一”等假期旅游安全工作。假日期间,由公安、安监、城管执法、交通、林业、交
警、建设、旅游及跋山水库管理局等10个部门牵头,组成了10个旅游督导组,深入景区进行
现场督导。对旅游市场秩序进行全面综合整治。成立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旅游
市场进行全面综合整治,重点对旅游景区签单流程、旅行社地接资料、私刻公章伪造行程、
“黑社”、“黑导”、各种低价恶性不正当竞争、把团队安排到不具备接待条件的饭店餐馆
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检查。共查处较大案件16起,有效遏制了沂水旅游市
场的恶性竞争局面。编制完成了全县导游词,对全县55名旅行社导游员和景区讲解员进行了
培训;举办了服务技能大赛、旅游推荐单位前厅接待及服务礼仪培训班;对全县旅游企业进
行了服务管理考核。
   (王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