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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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沂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
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错案责任的追究工作;承担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事项,受县政府委托
参加行政诉讼,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并负责全县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上报
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行政
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证及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件的发放和管理;组织实施经济仲裁工作
。2011年,法制局下设综合科、法规科、行政复议办公室3个科室,有工作人员5名。
  【坚持领导学法制度】 坚持领导先行,按照县政府领导学法制度要求,结合全县经济社
会发展形势,围绕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精心安排学法内容,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
习的方式,重点组织学习了《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县政府领导的法治意识和对各项工作的驾驭能力进一
步增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1年,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联合纪检监察、政务大厅等
单位进行了行政许可项目及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共保留县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0
2项,对法律依据失效、与现实管理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事项,全部依法予以取消
或停止实施,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
  【大力推进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2011年5月,对全县28个执法单位报送的100份案卷进行
了案卷评查,将各单位案卷存在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梳理总结,并函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12
月,组织优秀执法案卷评选,相互观摩,取长补短,并对优秀案卷上报单位进行表彰,使各
部门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有效提升了各级、各部门的执法案卷质量。
  【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 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案结事了”和“三个依法”(即依法
受理、依法审查和依法决定)、“严把五关”(即严把立案关、证据关、法律关、公平公正
关和文书质量关),力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极大地提高了办案
质量和效率,结案率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不予
受理1件,规定时限内案件办结率100%。
  【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 2011年,审核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5件,
其他涉法类文件190件。对县政府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到市政府、县人
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对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备案。认真开
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172件,涉及27个部门,其中继续有效的123件、废止的
33件、重新修订的16件。
  【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严格按照《沂水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结合
审验、更换和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更新。
按照“凡行政执法岗位必须持证上岗”的原则,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2011年,共
对288名新申领证件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分批培训考核,培训到期审验执法人员880余名,
实现了执法人员业务提升、规范执证、严格执法的目标,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 2011年,共组织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80余次,出动宣传车500余台
(次),发放宣传材料6万份,进一步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特别是针对《行政程序规定》和《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全方位加强了对社会各界的宣传和
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刘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