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沂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
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促进科学跨越、率先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设“四室五委一科”10个正科级办事机构。“四室”办公室、研究
室、人事代表工作室、信访工作室;“五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
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一科”老干
科。有工作人员34人。
【沂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2年1月31日至2月3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沂
水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
于沂水县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选
举刘贤军为沂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原田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徐养民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
书记、第一副主任,林涛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朱广胜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2年共召开县人大常委会7次。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18个
方面的工作报告,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了2012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1年县级财政决算、 2012年县级财政预算变更情况。听取审
议了201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
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工业经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金融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建设全景沂水发展全域旅游等16个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县域财源建
设、经济开发区和园区项目建设、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等重点经济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和
执法检查,就进一步转方式调结构,解决招商项目落地难,加快重点项目推进速度等工作提
出意见建议40条,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加以落实。对此,县委主要领导作出“独
辟蹊径,又配合中心这就是创新”的重要批示。
2012年,先后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人(次),免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16人
(次);接受9人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15人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依法补选县人大
代表15人,1名县人大代表被暂停执行代表职务;促进了县级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
社会事业的有序推进。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追授郑培新、授予黄传军等4人“沂水县见义勇
为模范”荣誉称号,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彰显了社会正义。
【视察、检查和调研】 2012年,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先后组织开展36次视察调研和执法
检查活动,围绕事关全县经济发展、民生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
究,积极建言献策,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月,天上王城春秋古墓出土各类
珍贵文物100余件,为全国东周考古的重要发现,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常委会第二次会
议专门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就加强
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作出决议。常委会还相继作出了关于批准沂水县网吧管理暂行办法、沂水
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沂水县古树名木与大树保护管理办法、建设全景沂水
发展全域旅游以及深入开展城区绿墙工程的决议决定16项,充分行使了重大事项决定权。常
委会始终坚持把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
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三农”,力推新农村建设,关注民生,力促惠民
政策落实,关注热点,力促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围绕民主法制
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监督,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议案、批评和意见办理】 切实加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
作。一是加强了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县十七届人大一次
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8件。年初,会同县政府联合召开了办理人大代表
建议专题会议,对承办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为保证办理质量,常委会分组进行跟踪督
办。同时,“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闭会期间,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做到了件
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重视了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常委会审议意见
的办理工作。常委会对每次会议审议意见都要求在下次常委会上汇报办理情况,对委员们所
提审议意见都要求涉办部门和单位报告落实结果,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增加
了代表的满意率。
(张德伟)
沂水县人大常委会
【概况】 沂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
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促进科学跨越、率先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设“四室五委一科”10个正科级办事机构。“四室”办公室、研究
室、人事代表工作室、信访工作室;“五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
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一科”老干
科。有工作人员34人。
【沂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2年1月31日至2月3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沂
水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
于沂水县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选
举刘贤军为沂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原田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徐养民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
书记、第一副主任,林涛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朱广胜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2年共召开县人大常委会7次。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18个
方面的工作报告,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了2012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1年县级财政决算、 2012年县级财政预算变更情况。听取审
议了201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
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工业经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金融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建设全景沂水发展全域旅游等16个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县域财源建
设、经济开发区和园区项目建设、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等重点经济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和
执法检查,就进一步转方式调结构,解决招商项目落地难,加快重点项目推进速度等工作提
出意见建议40条,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加以落实。对此,县委主要领导作出“独
辟蹊径,又配合中心这就是创新”的重要批示。
2012年,先后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人(次),免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16人
(次);接受9人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15人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依法补选县人大
代表15人,1名县人大代表被暂停执行代表职务;促进了县级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
社会事业的有序推进。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追授郑培新、授予黄传军等4人“沂水县见义勇
为模范”荣誉称号,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彰显了社会正义。
【视察、检查和调研】 2012年,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先后组织开展36次视察调研和执法
检查活动,围绕事关全县经济发展、民生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
究,积极建言献策,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月,天上王城春秋古墓出土各类
珍贵文物100余件,为全国东周考古的重要发现,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常委会第二次会
议专门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就加强
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作出决议。常委会还相继作出了关于批准沂水县网吧管理暂行办法、沂水
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沂水县古树名木与大树保护管理办法、建设全景沂水
发展全域旅游以及深入开展城区绿墙工程的决议决定16项,充分行使了重大事项决定权。常
委会始终坚持把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
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三农”,力推新农村建设,关注民生,力促惠民
政策落实,关注热点,力促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围绕民主法制
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监督,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议案、批评和意见办理】 切实加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
作。一是加强了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县十七届人大一次
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8件。年初,会同县政府联合召开了办理人大代表
建议专题会议,对承办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为保证办理质量,常委会分组进行跟踪督
办。同时,“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闭会期间,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做到了件
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重视了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常委会审议意见
的办理工作。常委会对每次会议审议意见都要求在下次常委会上汇报办理情况,对委员们所
提审议意见都要求涉办部门和单位报告落实结果,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增加
了代表的满意率。
(张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