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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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职能是贯彻
落实《老年法》及《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落实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维护老年
人的合法权益;调研全县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指导全县老龄工作及各类老年活动,搞好老
年教育,做好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全县各类老年协会、老年事业服务组织实行业务指
导,促进老年群体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总结推广老龄工作先进经验,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
位、先进集体和个人;负责老龄工作的内外联系和交流,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老龄问题的工
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老年事业发展规划。2011年,有工作人员5人。
  【老年人口】 至2011年底,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9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5.
1%。沂水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中男占7.8万人,女占9.1万人。其中,60岁至69岁
以上老人有9.1万人;70岁至79岁以上有5.5万人;80岁至89岁以上有1.9万人;90岁至99岁以
上有 3215人;100岁以上老人有50人(男性4人,女性46人,全部居住在农村)。全县16.9万
老年人中居住农村的有13.9万人,居住城镇的有3万人。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老龄办充分利用全县“六五”普法教育的契机,印制《老年法
》《老年法宣讲提纲》《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
规及“明白纸”13余万册(份),通过普法宣传队、培训班、宣传车、黑板报、标语牌、广
播电视、报刊、文艺演出、街头咨询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了老年法律法规的各项内容,达
到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完善健全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和老年法律服务网点,1000多个
行政村设立了涉老纠纷调解员。
  【老年人的优待政策】 自2010年1月1日起,免费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截至2
011年底,已为全县13万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人优待证》。凭此证进入公园免购门票,进入风
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和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
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凡是收费的门票一律实行半价,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不断健全养
老保险制度。2011年,全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按时领到55元的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
险金;确保了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老
人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对百岁老人,实行每人每年3600元的长寿补贴,并在老人节及春
节期间专门看望,免费查体;对全县9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每人每年36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
有2000多名农村特困老年人得到各级各部门的救助。继续对农村6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或“双
女”户每人每年实行720元的奖励扶助补贴。医疗卫生保健制度不断完善,老年卫生服务网络
逐步健全。离退休人员和医疗费按规定据实报销,农村老年人加入了新型合作医疗组织,参
保率达100%,切实解决了农村老年人看病难问题。各级医疗服务单位每年举行送医送药下乡
、为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活动。2011年,全县共承保老年人7.83万人,占全县适保老年人口
的56%,实现保费收入156.6万元,赔付意外伤害老年人167人,赔款102万元。“银龄安康工
程”的全面开展,填补了新农合制度上的缺口,缓解了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
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老年活动设施建设】 至2011年底,县城有5处活动中心,6处文化广场,2处老年大学
,1个老年服务中心,1处高标准的老年公寓,30多处活动场所供老年人活动、娱乐和锻炼。
全县建有18处敬老院,有5处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18个乡镇全部建立了老年活动中
心(室)、老年学校和门球活动场所,部分乡镇还建有公园、文化广场等;962个村、社区建
有老年活动室,配有象棋、扑克、乒乓球台等活动器械,部分村、社区还建有门球场或掷地
球场。
  【老年文体活动】 2011年有县老年大学1处,设有音乐、舞蹈、书法、绘画、卫生保健
、摄影等六个专业;18个乡镇全部设有老年学校,拥有学员4760人。这些老年大学的学员特
别是音乐、舞蹈、卫生保健班的学员,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在宣传贯彻老年
法律法规,“送医下乡”、“送法下乡”、宣传沂水县取得的成就,活跃城乡文体活动,起
了较好地作用。
   (艾洪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