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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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是:组织起草沂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规章
及具体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
计工作。制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
教育。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新技术
推广和生殖保健服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工作,
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编制拨付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负
责一孩生育证、二孩生育证的审批及计划内怀孕终止妊娠的核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
批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管理协调、组织指导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接待和
承办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来信来访。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2011年,设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站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内部设办公室、计统科、政
策法规信访科、宣教科、财务科、科技科、县直计生办、执法大队、药具管理站,有工作人
员94人。县计划生育协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11年,全县共出生15748人,合法生育率94.
9%,人口出生率13.88‰,自然增长率6.39‰,出生人口性别比112.8。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在农村,不断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强化合同化管理。重
点抓了45周岁以内已婚育龄妇女和18周岁以上未婚青年计划生育合同的签定,落实担保人制
度,并通过加强过程监督,促进计划生育合同的“真”签、“实”保、“真”落实。在城区
,着力健全“分类管理、社区(村居)兜底、信息共享、相互监督”的属地管理体制,城区
计生网络更加完善,管理机制更加规范,城区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开展。对流动人口坚持
实行双单制(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通报单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强
化了流出地管理责任。在企业,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对困难、破产企业,
积极稳妥地做好与属地乡镇、村居之间育龄妇女的交接工作,确保了无漏洞管理、无缝隙服
务。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继续坚持以正确的舆论为导向,积极创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内
容、形式及载体,提高宣传教育成效。一是强化集中宣传。相继开展了春节期间“十个一”
、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世界70亿人口日、建党90周年等集中宣传活动,保
持了舆论宣传的高压态势。二是强化环境宣传。重点对乡村咨询服务室、人口学校、文化大
院、生育文化一条街、文化广场等阵地进行了刷新和升级。三是强化日常宣传。利用春节等
节假日、育龄妇女申请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之机,对基层干部群众分级、
分类开展了培训教育;各级技术服务人员在开展日常服务的同时,面对面向群众开展宣传咨
询服务。四是强化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优势,广泛深入地宣
传人口计生工作。2011年9月,在安丘召开的全省基层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沂水县
作了典型发言。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是认真落实“月访季查”制度。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已婚育龄
妇女进站普查工作,并对各轮进站尾子进行了备案,实行了包保责任制,开展了集中清理。
依托进站普查,加大了对违法生育瞒漏报个案的查处力度,做到了清理一个、上报一个、及
时处理处罚一个。二是通过考核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和及时率,促进了以长效为主的避孕
节育措施的全面落实。2011年,全县共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0933例,其中男扎202例,女扎26
02例,放环12671例,流引产1750例,皮埋155例,取环3553例。三是深入开展了优生优育和
生殖保健服务。对孕前妇女,全面推行“三优”教育、“四项”病毒检测,对怀孕妇女进行
唐氏综合症筛查,对妊娠期妇女开展孕期保健和产前诊断服务。全年全县申请参加病残儿鉴
定的共103人,经县初鉴、市复鉴合格的43人,对病残儿再生育家庭加强了优生检测,有效降
低了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时,利用已婚育龄妇女进站查体之机,积极查治常见妇科疾病,进
一步提高了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基层计生队伍建设】 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
建设的意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扎实开展了计生队伍整训活动。在乡镇,对计生服务中心正
副主任以及统计、微机、B超等重要岗位进行了公开竞聘,落实了相关待遇,优化了队伍结构
。在村级,对村计生专职主任实行了星级化管理,村级计生专职主任工作成绩与其星级的评
定、晋升挂钩,而其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又与其星级挂钩。为充实县、乡计生队伍,特别
是加强技术服务力量,从大专以上毕业生中新考录了22名计生工作人员。同时,借队伍整训
之机,对基层计生人员分级、分类开展了业务培训。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8月底前集中利用一天
时间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次全额划拨到指定金融机构,通过沂蒙惠农一卡通“直通
车”发放到户,2011年共兑现560万元。对城区失业、无业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
母奖励费,采取集中时间“面对面”发放的方式予以兑现,共兑现了37.4万元。二是认真落
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夫妇,从55
周岁开始每人每年发放720元的奖励扶助金。2011年,全县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共有291
2人,通过“直通车”发放奖励扶助金209.6万元。三是认真做好农村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
、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家庭的奖励工作。2011年全县新报名67户,对每户发放一次性奖励6000
元,奖金采取“面对面”方式予以发放。截至2011年底,全县累计报名2966户。四是认真落
实对农村双女绝育户的奖励。对农村双女绝育户每户发放3000元的奖励,全县共兑现319.5万
元。五是开展 “救助计划生育家庭贫困学生”活动。对新考入大学的59名贫困大学生分别给
予2000~5000元不等的救助金,发放救助金19.7万元。六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政策。对独生子女死亡的计生家庭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救助金,对独生子女伤残的每人每月
给予80元的救助金,全县共对符合救助政策的52户家庭兑现了扶助金,发放特别扶助金6.1万
元。七是认真落实对困难、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的一次性奖励政策。对全县
困难、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家庭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
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标准,对全县符合条件的834人发放一次性养老
补助金415.8万元。八是认真落实好独生子女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县教体局在中考中,
为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考生落实加10分的政策,县卫生局为所有农村合
法生育育龄妇女每人发放分娩补助金350元。九是严格执行农村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服
务项目免费规定,切实维护了农村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认真落实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
的同时,加大对违法生育人员的政策兑现力度,对清理出的违法生育,及时依法足额征收社
会抚养费,属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坚决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到位。
  【人口问题综合治理】 加强信息化建设。县财政投入40万元,在公安、卫生、民政、人
社、教育、统计、人口计生等部门之间建立起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了计生管理服务
效率。落实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帮促责任制,扎实开展了计划生育薄弱村帮促工作
。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按照市统一部署,卫生、公安、民政、计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全年全县因私自流引产
取消二孩生育指标30例。
  【计生协会工作】 不断加强协会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协会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
、交流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两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格
局,不断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每年春节期间,利用全县20%的计生协
会文艺宣传队,村村举办了计划生育文艺演出,扩大了协会工作的影响力。同时,深入开展
“生育关怀”行动。县财政每年拨款20万元,并向社会募捐,设立县级计划生育公益金,对
计生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全县共救助了2102户,发放救助金、救助品折合现金75万元。并发
挥协会优势,大力开展“三结合”服务活动,扶持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实现少生
快富。
  【人口计生工作考核】 健全完善人口计生考核工作体系。根据人口计生工作形势的发展
,形成了“整体工作综合考核、重点工作专项考核、日常工作月考核、个案督办跟踪考核”
工作考核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工作开展。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实行党政一把
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实行“一票否决、离职审计、重点管理、追踪奖惩”四项制度不
动摇,对乡镇实行全年考核结果末位黄牌警告不动摇。在年底召开的县委工作会议上,共对
10个乡镇、46个县直单位进行了表彰,对1个工作落后的乡镇给予了黄牌警告,对9个单位给
予了重点管理,对44个行政村实行了“一票否决”,继续保持了强有力的奖惩力度。坚持依
法行政。严格落实“七个不准”和“八项群众工作纪律”要求,积极引导基层注重分类施法
、灵活用法,对热点、难点工作实行个案风险评估,确保在全面完成人口责任目标的同时,
依法行政不出任何问题。2011年,沂水县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
进县”荣誉称号。
   (许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