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规划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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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后,执行由临沂市规划院编制完成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针对城区违法建
设行为屡禁不止,圈占、抢占农田耕地非法建设,严重破坏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问题,积极
探索规划执法的新思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至2005年,共发放明白纸2.1万份。在对违
法建设的查处中采取多途径、多方式的巡查,采取机动车巡查、流动巡查与集中监控相结合
,对新建、在建的违法建设做到及时监控、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拆除。自2005年起,
执行由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沂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围绕全县重
点工程项目、重点区域范围认真扎实地做好片区改造、东环路改造、兖石路改道、沂河综合
整治工程、城北生态工业园建设、庐山新项目选址等地段内的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清理整治活
动,严厉查处假借招商引资名义搞住宅开发、圈占土地私搭乱建、顶风而上建设等严重违法
建设行为。加强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123个重点村街的巡查和执法力度,努力实现违法建设在
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本着“堵字当头、严防死控、立足于控、着眼于拆”的原则,先后协
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对海川驾校及姚家官庄、吴坡、马池水、柏家坪等村违法建设集中进行强
制性拆除。对巡查发现的已批在建项目,建立审批内容登记台账,作为规划批后监管的重要
依据,从而将各类建设纳入严格的规划监管之中。2008年,按照县委《2008年违法建设处置
意见》要求,在有关乡镇、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抽调执法人员对龙家圈、许家湖、沂水镇3个
乡镇统计备案的2774起违法建设分门别类进行处置,其中拆除136起,占违法建设应拆除总数
的82%,签订《违法建设临时使用协议书》1520份,占应签协议总数的76%,行政处罚并督促
补办建设手续210起,占应处罚总数的40%。在规划执法过程中,对顶风而上,拒不服从管理
的,通过采取“一查、二停、三控、四拆”等措施,不搞以罚代拆,坚决依法拆除。累计查
处违法违章建筑1950起,面积20.83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违章建筑855件,面积4.76万平
方米,控制停建项目225件。对870件不影响城市规划、尚能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设采取行
政处罚措施,督促其到建设部门补办建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