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生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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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协会 1987年12月,县成立计划生育协会。1994年10月,乡(镇)、行政村分别成
立计划生育协会。至2008年底,全县共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289个。其中县级协会1个,乡
镇协会19个,村级协会1225个,企业协会42个,社区协会2个,会员12.8万人。形成了一个覆
盖全县城乡的基层组织,成为协助党委、政府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协会
每年利用“协会会员活动日”、“世界人口日”、“男性健康日”、“艾滋病宣传日”、“
三八妇女节”,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及各类相关知识的宣传,培养了一大批协会先进典型村。
1997年,县计划生育协会在全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2000年,沂水镇东山村
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村”称号。2006年开始,以村级协会会员
为主体,在全县10%的村成立了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在全县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艺演出活动,
以丰富多彩的形式,让群众通过喜闻乐见的节目,潜移默化地接受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规,
既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又弘扬了社会主义婚育新风,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文明
乡风”建设。同时,县计划生育协会与县农村信用联社联手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专贷”业务,
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资金、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帮助。至2008年,全县共对19600余户
独生子女家庭发放了8000多万元的贷款。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实惠,提高群众实
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1991~2008年,始终抓住农村、城区、企事业单位“三块基石”
建设不放松。在农村,着眼于强化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以推进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治、自主、
自觉进程为目标,巩固和发展“五个一”(一个章程揽全局、一个合同管到底、一个公决解
难题、一个监督作保障、一个服务争满意)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模式,以帮促薄弱村转化为重
点,以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建立自治网络、完善自治章程、明确自治途径、强化自治
功能四个关键环节,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在城市,以加强小区人口、流动人口、失业
及无业人员管理为重点,加快建立城市“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
理体制和流动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双向管理、双向考核”的
管理体制。在企业,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量化细化管理服务内容,完善目
标管理体系,并紧密结合社区建设,落实县内流动人口流出地、流入地及所在企业共同管理
责任制。加强了破产企业和属地村(居)之间管理与服务对象的交接工作,消除了管理与服
务空当。2006~2008年,先后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设年”、“基层基础规范化
建设年”、“队伍建设年”活动。按照国家标准及机构形象规范的要求,对全县19个乡(镇)
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改建或扩建,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外观颜色、统一标识、统一标志、
统一字体、统一象征图案、统一工作用品、统一被服、统一服务站车辆“八统一”标准全面
规范机构形象,各乡(镇)配备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用车。村级,将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
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五化”(干部队伍职业化、阵地设施标准化、宣传氛围
温馨化、综合管理制度化、优质服务系列化)、“七规范”(规范人员选配和使用、规范人
员职责和待遇落实、规范奖惩体制、规范阵地设施建设、规范宣传氛围和方式方法、规范管
理制度、规范服务项目与内容)的工作要求,对村级各类服务项目进行系统的规范。并设置
了“示范村、优秀村、良好村、合格村”四类标准,本着“美化、硬化、绿化”的总体要求,
对各村的三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咨询服务室、协会活动室)、一院(文化大院)、一校
(人口学校)、一街(生育文化街)进行了规范化、形象化改造,尤其对咨询服务室做到了
“四化”(温馨化、个性化、简洁化、协调化)、“三统一”(统一配置、统一形象规范、
统一安排布局)。至2008年,全县“示范村”、“优秀村”分别达到289个和466个,占总
村数的23.6%和38%。
  计划统计与人口计划管理 1991年开始不断规范统计台账,为“一档、一板、一单、五簿、
一合同”。县、乡(镇)坚持每月一次统计例会,分别对乡(镇)统计员、微机员和村统计员
进行培训,做到“天天登、月月清、不漏错、及时报”。199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的上报、
反馈、报表、生育证等均采用计算机打印,1999年开始利用计算机信息取代乡村手工档案并
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计划生育管理实行“六项制度”(即准孕证、生育证制度,
生育证由县服务站统一发放制度,婴儿死亡鉴定上报制度,出生、新婚上报证件审验制度,
持证怀孕流引产审批制度,已婚育龄妇女流引产和临界计划内生育条件监控制度),堵塞了
办理假生育证、计划外怀孕、谎报婴儿死亡、胎儿性别选择性流引产、出生新婚漏错报等计
划生育管理漏洞。探索出一条“程序严、标准细、报表实、预测准、落实及时”的人口计划
管理路子。2004年建设全新的数字化服务站,实施信息化战略,不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
入,改进现有设备,引进新技术和新软件,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综合数据库,加强人口
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预测,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提供人口信息支持,实现了县、乡、
村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升级。同时进行育龄妇女信息管理规范工作,村级信息由原来的“一卡、
一单、一表、一板”统一规范为现在的“一卡、三单、五表、一板”,并对1997年以来的出
生、新婚、四术等计划生育信息全部进行了数据转换后的审核、补录等工作,使信息更加全
面、准确。并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月报和预警制度,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向社会通报新
婚、孕情和出生等人口变化情况,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的人口忧患意识,增强育龄群众实行晚
婚晚育、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操作技能,促进管理服务
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2008年实行计生、公安、民政、卫生4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
人口计划生育考核由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转变为以月审月核为主的考核方式,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堵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漏洞。
  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坚持从宣传教育、孕期管理、部门协作、政策引导、有奖举报
等多方面入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较好地保持了出生婴儿性别比的稳定。
深入开展“双进”、“双建”及“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印发明白纸、宣传册、举办培训班、
知识竞赛等多种途径,向广大群众普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男女平等、生殖健康等
方面的知识,在全县进一步形成了关爱女孩、关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工作氛
围。切实加强孕期全程跟踪服务与管理。实行五项制度、三个环节、一条龙服务的“五三一”
监控服务体系。“五项制度”,即实行优生服务注册发卡制度,解决一孩生育证取消后源
头信息难搜集的问题;实行二孩生育证、一孩服务手册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统一发放制度,
堵塞孕情瞒、错报漏洞;实行婴儿死亡鉴定上报制度,堵塞谎报婴儿死亡漏洞;实行持证
(卡)怀孕流引产审批制度,堵塞选择性别流引产漏洞;实行出生、新婚上报证件审验制度,
堵塞出生、新婚漏报错报漏洞。“三个环节”,即孕情摸底、流引产鉴定、出生上报审核三
个环节。“一条龙服务”,即对申请生育的夫妇从孕前、孕期、生育至产后的全程免费优质
服务。对已妊娠的育龄妇女在2个月内逐级上报,及时纳入有效管理,努力提高孕期保健服务
率,全县怀孕妇女孕期保健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991年,设立县直计划生育办公室,归县直机关党委管理,1994
年划归县计划生育委员会。1998年,根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单位负责、条条保证、双
重管理、双重考核”的管理体制,将县直流动人口划归驻地乡镇管理,并对龙家圈乡、许家
湖镇的县直常住人口进行属地化管理试点。1999年6月,县委、县政府在沂水镇召开计划生育
属地管理交接工作会议,将省、市驻沂水和县直243个单位全部划归属地乡镇管理。至2008年
,属地乡镇共接收县直、省市驻沂水单位262个,6.8万人,已婚育龄妇女1.7万人,流入育龄
妇女800人。2005年,制定了《封闭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对小区人口、
流动人口、失业及无业人员的管理,加快建立城市“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
服务”的管理体制和流动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双向管理、双
向考核”的管理体制。同时,在各个小区配备了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按照每300户左右
为一个工作小组的标准,选聘计划生育服务员,并实行了楼长、已婚育龄妇女小组长、协会
小组长、居民自治小组长“四合一”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确立“分类管理、户况显示、宣
传为主、活动保障”的管理机制。实行每栋楼一个简介、一个户框显示图、每户一张手工信
息卡、一个管理证明、一份管理合同的“五个一”管理模式,使各类住宅小区和社区的计划
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流出育龄妇女流出前到村进行登记,到乡镇计生办办理全国统一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证明》。从2001年起不再收取任何性质的押金,并对以前收取的
限期退回。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每年索要两次现居住地乡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
育情况证明。流入人员的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管理”和“
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工作原则。流入的基层单位登记上报,乡镇计划生育
委员会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建档管理。2006年开始,实行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信息平台管理,对流入地和流出地实行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了双方共同管理。2008
年全县流出育龄妇女53225人,持证率100%。
  人口控制 1991年,全县广泛开展计划生育春季集中活动。先后组织进行了几次大规模地
清实底、堵漏洞、打基础活动,为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
的基础。全县共清理出违反计划生育的干部职工1918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党员2261
人。1994年,开展以出生漏报、育龄人群改大户口年龄、流动育龄人群、节育措施为主要内
容的“四清理”活动。1998年,开展以出生漏报、节育措施、计划外生育的党员干部、非法
婚姻为主要内容的“四清理”活动。2003年,开展以“六清理六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依法管
理专项治理活动。是年,沂水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
。2005年,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2008年,开
展了以清理、清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出生人口统计上报,人口出生漏错报,避孕节育措施
落实,违法生育处理处罚,流动人口管理等为重点内容的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活动。将清
理、清查的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身上,切实增强清理清查人员的责任心,从而确保了清理
清查的效果。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 1991年,创立了党政、业务、群众三线目标责任制及与“
三线”目标责任制相配套的季度考核和全年抽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通过逐级签订《人口目
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计划生育的“总责”落实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
身上;把日常性的工作任务落实到计划生育、财政、民政、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把自
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责任落实到村级;把具体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落实到计生主
管部门;把奖惩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县形成目标引导——自查自报——督查考核——
兑现奖惩的目标管理机制。考核做到现场调查、情况汇总“两严”,考核内容、考核方法、
现场调查、汇总结果“四公开”,保证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重点管理、一票否决、
离职审计、追踪奖惩四项制度不动摇,对全年考核结果最后一名的乡镇实行“黄牌警告”制
,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