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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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91年省委、省政府开展“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以来,沂水县已
获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及“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称
号。县城被列为“全国文明县城”推荐名单。通过开展活动,全力改造提升了一批文化设施
项目,进一步加大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创建文明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同时,广泛
而扎实地开展“讲文明、促和谐”、“知荣辱、树新风、文明进万家”、“建文明沂水、做
文明市民”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良好氛围,提升了公民的文明素质
和城市文明水平。1994~1995年,沂水县先后开展“争明星、创百佳”、“领导干部学习孔
繁森、基层干部学习王廷江、人民群众学习韩素云”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1996年始,连
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生态村活动。设立创建文明生态村示范点,并对其进
行建档管理。广泛开展“绿色、生态、环保”创建活动,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村容村
貌有了明显改善。还开展了“一帮一、城乡共建”精神文明创建和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等
活动。同时,注重阵地建设,县城建公益广告牌,建农村阅报栏1100个。全县90%的村有文化
大院,70%的村组建了义务帮工队、科技服务队、红白理事会和老年协会等村级服务组织。至
2008年底,全县有全国文明村镇1个,省级文明村镇1个,市级文明村镇12个,文明户15万个
。在全县执纪执法部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在70多个执纪执法单位
、窗口服务行业和100多个内部单位中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强化了舆论监督,促进了行业
风气的好转和行业优质服务水平的提高。广泛开展了争创文明社区、绿色社区、文明街道、
文明单位、文明市民活动,创建了东皋、裕丰、长虹等一批省、市级安全文明小区。实施净
化工程,以净化网吧、网络、荧屏为重点,加大文化市场治理力度,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主
题教育活动,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扶贫济困是沂水县人民的优良传统。1991~1997年,发放扶贫周转金165万元。1998年始
,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扶贫济困纳入法制化轨道。2004年始,每年在全县组织
开展一次“慈心一日捐”活动。至2008年,共接收捐款2850余万元,衣物4万件,支援了长江
流域遭受水灾的群众和四川地震灾区。还开展了“慈善助学”活动,共救助高考特困生287人
,救助金43万元;救助特困教师6人,救助金1.2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