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普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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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教育 1990年前,幼儿教育工作由县妇联主管,业务指导由教育局小学教研室负责。
1990年9月,县委、县政府决定托幼事业实行教育部门主管的领导体制,成立沂水县托幼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日常托幼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托幼工作领
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幼教辅导员。
  1991年,全县各类幼儿园272处,共557个班,入园幼儿31339人,幼儿教师639人,1995
年,沂水县实验幼儿园被省教委命名为第五批省级实验幼儿园,获省专项补助费3.5万元。1
996年,沂水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颁发的《学前班工作评估指导要点》和《全国幼儿园园
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强了对全县幼儿园的科学化管理。
1998年,制定了《沂水县规范化幼儿园、学前班考评细则》,并转发临沂市教委、物价局、
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收费标准》通知,全县的幼儿教育工作
逐步走向规范化。是年,验收县级示范幼儿园,62处幼儿园达标挂牌。2004年,县教育体育
局成立了幼教中心教研组,逐步加强对幼儿教育的指导和教研。同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幼教论文180多篇,有73名教师获省、市级教学成绩奖,暑假期间有6名教师参加省级培训,
400人(次)参加市级培训。
  2005年,有56名教师参加专业培训,200名教师在市、县级讲课、论文、幼儿教具制作、
技能技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实行分片联研,保教研讨等活动。幼教办承担的国家教
育部“十五”重点科研课题《幼儿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已圆满结题。2006年,14处幼儿园申
报国家“十一五”《幼儿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研究》课题,建立了14个课题研究基地。2006
~2008年,全县共有68篇论文分别在各类学前教育刊物上发表。2008年底,全县幼儿园总数
为297处,其中社会力量办园144处,省级幼儿园5处,市级一类幼儿园8处,乡镇中心幼儿园
19处;在园幼儿27450人,3~6岁幼儿入园率达80%,学前一年入园率达100%;教师总人数为
1193人,学历达标率为98%。
  义务教育 1990年,全县开始全面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工作,同时对小学布局进行调整,合
并了一些村级小学,新建、扩建了部分联办小学。此后继续巩固提高小学教育成果,通过高
年级集中、低年级联办、交叉招生的办法,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同时在偏远的地方适当保
留了部分教学点,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小学分散办学、规模偏小的问题。1991年10月15日,县
政府印发了实施义务教育方面的8个制度条例:义务教育工作制度,义务教育证书制度,初中
、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危房报告制度,乡镇教委中心
小学的职责要求,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校的职责要求,乡镇实施义务教育水平评估方案。19
93年11月,全县筹资1.1亿元,建楼房32座,平房10448间,总建筑面积27.2万平方米,按标
准配置了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图书资料、橱桌凳架、电教仪器等内部设施,通过了市政
府的“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复评验收。 1996年2月5~
8日,山东省政府“两基”工作验收团一组6人,对全县“两基”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共抽
查和考查全县14个乡镇15所初中、24所小学,验收结果达到了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要求,认定
沂水县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05年11月中旬,又顺利通过省政府的“两基复核验收”。
2006年,对全县1.6万贫困生减免杂费和住宿费,对204名复退军人子女减免了书本费,减免
资金共计161万元。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义务教育经费结算中心,具体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工作。2007年起,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80316名学生杂费2324万元,书本费407万元,支出
公用经费341万元,补助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8852名,资金130.7万元。20
08年,启动农村中小学“211工程”,即“两热一暖一改”建设,逐步实现农村中小学师生用
热水,吃热饭,取暖过冬以及旱厕改造治污。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杂费,提高义务教
育阶段公用经费标准,农村小学295元,农村初中445元。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地方
课程教科书费,国家课程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80元,地方课程小学每生每年15
元,初中每生每年20元,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补助生均50元。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小学生每
年500元,初中生每年750元。2008年4月,市政府组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全县义务教育工作
综合成绩指标跃居全市第二。同时,沂水县作为全市唯一代表,承接了全国人大对《义务教
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视察调研。
  小学 1991年,全县有小学980处,在校生12.06万人。1997年,全县调整农村小学布局,
将基础设施、师资力量薄弱,生源较少,规模过小的学校并入临近村庄小学或中心校,减少
资源浪费。用“合二为一”的方式,将两所或两所以上较薄弱的学校联合成一所。结合整体
规划,抓住因招商引资、乡镇合并涉及到的拆迁契机,将学校提高标准重新兴建。对少量还
不能迁、并、建的薄弱村小,集中力量办好一个学段,将其余学段的学生、教师,根据实际
情况调整到中心校或其他村小。实行中心小学与村小联合排课,音体美英教师跨校上课,保
证村小及薄弱学校开齐开足课程。1997年12月,小学停止五年级毕业统一考试。从2000年开
始实行了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实行依法治辍,全县小学、初中辍学率基本控制在国家规定的
范围以内。2001年8月,顺利完成了小学“五·三”制向“六·三”制的整体过渡,同时在县
城及沂水镇的小学四、五、六3个年级全部开设了英语课程,县直初中和小学全部开设了信息
技术课,在全市率先实行了课程改革,培养出1000余名“学者型”教师。同时,有选择、有
重点地开展了“学案导学”、“课堂教学达标”等一系列教改活动。2002年秋,沂水县小学
首批进入课改实验。2004年7月,第二实验小学通过了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2005年6月8日,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当年动工兴建,2007年9月投入使用。学校占地
面积3.6公顷。2008年底,全县有小学198处,在校生61483人。同年,共有538名教师获市、
县级优秀教学奖,有市先进教研室5处。
  初中 1985年开始,沂水县调整初中布局,撤并了部分联中。此后初中学校布局进一步调
整。1991年,全县共有初中38处,在校生3.8万人,当年小学毕业升入初中学校的比例为83.
9%。1993年,全县开始普及初中义务教育工作。1995年6月、1998年8月,县委、县政府决定
在城区新建实验中学和长虹中学,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大大缓解了城区学校小学升初中的入
学压力。自1999年始,实施中考加试实验操作,规定实验操作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升学总
分。2002年1月,沂水县普及实验教学工作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厅验收。为优化学校布局,200
8年对停办闲置的齐鲁博苑学校依法进行破产处置,将县长虹中学迁至博苑学校,同时增加县
直编制116名,将许家湖镇于家官庄中学并入,成立沂蒙中学。至此,全县有初中34处,在校
生25030人,教学班524个,入学率100%,毕业率99.51%,升学率67%,共有416名教师获市县
级优秀教学奖。
  高中教育 1991年,全县设普通高中2处,有高中班60个,在校生3981人,教师341人,教
师学历达标率为67%。自199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包
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部分。1992年4月始,高中学生学籍由地(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同
年6月,新建沂水三中,全县共有高中班66个,在校生4358人,教师403人,教师学历达标率
65.9%。1998年开始,全县国办高中实行高中、初中分离办学,变完全中学为纯高中学校以增
加高中学校的招生规模。2000年3月,新建沂水四中。1991~2002年,考试制度经过了两次改
革,考试科目先由文科考6门,理科考7门的“大文大理”方案,变为文科考语文、数学、外
语3门加政治、历史,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加物理、化学的“3+2”方案。2002年起,
又变为“3+文综/理综”方案。2003年起,高考日期由每年7月调整到6月。同年6月,沂水一
中、沂水二中、齐鲁博苑学校顺利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2004年8月,普通高中学生开始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时间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3周进行,每次开考10
科,由学生自主选择参加科目。2005年6月,沂水三中顺利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2006年
始,对高中学生按8%比例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2008年底,全县有普通高中4处,学生205
29人,同年,为合理配置师资,压缩学生班额,将原博苑学校综合开发利用,专门成立高考
补习学校。至此,学生班额过大,高中学生无处复读问题得以解决。
  课程设置 1990年3月,国家教委正式印发《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要求
全国各地从199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部实施调整措施。调整后的高中教学计划
,减少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等必修课课时,增加了历史、地理、生物必修课时。增设
时事教育(每周1课时),规定人口教育为必修内容(每学年总课时不得少于16课时),教学
时间可在选修课时间内安排。选修课分为单课性选修和分科性选修两类。单课性选修在高一
、高二开设(每周3~4课时);分科性选修课在高三开设,分文科、理科、外语、艺术、体
育、职业技术6类课段。要求高三年级学生要从同一类型或不同类型的选修课中选修两门学科
,选修课结业后,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考查。1994年,国务院颁布实行新工时制后,国家教委
对《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进行了调整。全县自1995年秋实施调整新工时制课
程计划,新课程计划在保持原全日制中学课程计划的课程结构不变的前提下,适当的调整了
各类课程的课时,减少了周课时总量。2000年,国家教委对《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试验
》进行了修订,山东省教育厅于2000年7月25日印发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
(试验修订稿)》,并决定从2000年秋季开始在全省普通高中进行课程改革实验。2003年3月
3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2004年秋季起,在全国部分省市进行新
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山东省首批进入课程改革实验,沂水县于2004年秋季同时
开始了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教学成果 全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各类招生计划逐年增加,升学率不断提高。1991~1
994年,全县大中专录取人数连续4年列临沂市第二名,1995~2005年,全县大中专录取人数
连续名列临沂市第一。2000年,本科录取突破千人大关,达1080人。2001年、2002年全县中
考录取分数、高分率均居全市第一名;高考本科进线人数、重点院校进线人数和万人比均居
全市第一,本科进线人数连续2年增长40%以上,占全市进线人数的五分之一。2003年,录取
2945人,创沂水县高考历史最高水平。2004~2007年,全县高考本科进线总人数、全国重点
本科进线人数均名列全市第一,至此,沂水县连续8年夺取全市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