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监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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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守所 1990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颁布后,县公安局认真执行条
例规定,对在押人员实行依法管理,文明管理,努力搞好监室卫生和饮食卫生,保证了在押
人员的合法权益。1992年,在县城长安路中段建看守所,占地面积6534平方米,建筑面积25
86平方米。1999年,新建1300平方米的看守所办公楼1栋、车库3间、硬化地面1700平方米,
安装了12万元的配套监控微机设备。有监室20间,14个监号,岗哨楼3座,提审室6间,律师
会见室2间,亲属会见室2间。2003年,安装了在押人员应急照明设备、报警装置、全方位监
控系统、民警巡视管理系统。
  1996年后,武警部队改革勤务方式,将看守岗哨一律从狱内地面转移至狱墙岗楼上。武
警内转外后,看守所重新调整,强化狱内警力部署,修改完善了值班、提审、会见送物、清
监查狱制度,落实了“三包”(包管理、包教育、包安全)、“三清”(小清、大清、个别
清)、“三查”(日查、月查、随时查)制度,值班民警做到眼勤看、腿勤跑、口勤问、手
勤记、脑勤动,对在押人员严密监视,特别是对新入监的人员实行24小时跟踪监控,每月开
展2次安全大检查和狱情分析会。
  1998年2月,看守所向社会公开推行“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八项承诺,有力地推进看守
所等级化管理的深入开展。在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中,看守所积极开展深挖余罪活动,
共挖出犯罪线索109条,交待余罪98起,破获案件115起,追缴赃款及赃物折款25万元,抓获
犯罪嫌疑人37名。2002年,挖出犯罪线索67条,破获案件10起,其中,特大案件4起。2006年
,获取线索60余条,破获各类案件128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人。2007年,获取线索150余
条,破获各类案件12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2人。2008年,获取线索130余条,破获各
类案件917起,破获杀人案件1起,通过网上办案系统比对网上在逃人员70人,抓获各类犯罪
嫌疑人35人。
  2006年,收押各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888人,处理出所872人,执行死刑1人。2007年,
收押1109人,处理出所1061人,执行死刑1人。2008年,收押1329人,处理出所1282人,执行
死刑3人。
  2007年3月,监管勤务模式改革,设置所领导带班岗,管教狱侦岗,巡视、监控岗,收押
、提讯、会见岗,医生岗,技术岗,行政岗等,实行巡视和监控岗位二岗合一,实行管教民
警包监室管理和主协管制度,实行监管动态信息主导勤务,警力向管教和巡视监控岗位倾斜
,配备16名专职巡视监控民警。看守所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修订完善了44项
规章制度和15项岗位职责,推出“八项承诺”、“首问负责制”、“警务回访制”等,加强
在押人员信息系统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民警无违规违纪问
题。同年11月由临沂市发改委同意立项,在沂水县城西南距县城13公里的许家湖镇庐山工业
园东选址筹建新监管场所。监管场所包括看守所、拘留所和武警中队。新监管场所占地6公顷
,建筑总面积1.7万平方米。
  治安拘留所 县治安拘留所原有砖木结构平房2排16间,占地面积2997平方米。2000年5月
,原平房拆除改建为拥有730平方米28间的二层楼房1栋,拘室面积240平方米,达到了公安部
规定标准,设有教育室64平方米,办公区22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面积800平方米。2004年
,拘留所设有拘室8间(拘室最大容量60人),值班室1间,教育室兼图书室1间,医务室1间
,属三级治安拘留所。拘留所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实现了队伍零违纪和拘所
安全无事故。
  2006年以《治安拘留所正规化建设规范(试行)》为准则,建立完善了管理教育制度,
在收拘、管理、教育、出所等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法律文书齐全、手续完备
、程序规范、管理基础台账符合有关规定。2006年共收押951人。2007年收押1109人,其中治
安拘留977人,司法拘留132人。2008年收拘1175人,其中治安拘留1059人,司法拘留116人。